第二十二章 《四书九鼎》——缪昌期

缪昌期,字当时,一字又元,号西溪,谥号文贞,南直隶江阴人。选翰林院庶吉士,授职检讨,任左赞善,后升为谕德,为东林党早期人物,在《东林点将录》中,他被称为“智多星吴用”。与徐霞客关系密切,其孙女嫁与徐霞客长子,因东林党首领杨涟代草弹劾魏忠贤的上疏而遭后者的忌恨,后因汪文言案被捕入狱,惨死狱中。着有《从野堂存稿》8卷、《周易九鼎》16卷、《四书九鼎》14卷、《缪氏家训》等。

缪昌期,7岁入家塾,14岁赴童子试,天资聪颖,工诗擅文,史称“行卷不胫走四方,为诸生已名震天下”,然而他的前半生举业坎坷,屡试不第,53岁时始中进士。时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高攀龙等均在朝为官,缪昌期与他们志同道合,常以名节自励,力主除弊图新,引为刎颈之交。

天启年间,东厂太监魏忠贤勾结皇帝乳母客氏,从内阁六部到四方督抚安插私党,排斥异己,把持实权,为非作歹,自称九千岁,其党羽唤作五虎、五彪、十狗等名目,国人为之切齿,敢怒不敢言。一次,魏忠贤在玉泉山为自己预先建造墓穴,请缪昌期作碑文,缪昌期严辞拒绝,说:“生平耻谀墓,况肯为刑余(宦官)辱吾笔邪!”魏由此怀恨在心。

东林党人对阉党专权极度不满,乃毅然上奏弹劾,尤其是左副都御史杨涟的参劾奏疏,列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状,写得痛快淋漓,引得朝野鼎沸,京城盛传此文出自缪昌期手笔。魏忠贤恼羞成怒,依仗手中倾天权力,大肆清除名贤之士,东林党人纷纷被逐出京。缪昌期不避嫌疑,每次必备酒菜至长亭洒泪相送,与他们执手叹息。不久,杨涟、左光斗先后被捕入狱,遭迫害致死,缪昌期也被削职归家。

缇骑来捕,缪昌期自知此行必死,临行拜别家庙,作自述千言,以表心迹,内称:“余行真而未笃,口直而多躁,心慈而色厉,种种欠缺,人所共见,而不敢营私背君,欺心卖友。祸至于此,但义不屑以三朝作养之躯,辱于狗奴狞贼之手耳!”书毕,掷笔而慷慨就道。狱中,由于阉党密嘱狱吏对缪昌期严施酷刑,备加折磨,仅一个月缪昌期即体无完肤,十指全脱,然大义凛然,词气不饶,旋即惨死狱中。出狱时发蓬蒙面,十个手指全被打落,塞入两袖之中,家奴凭随身衣物才认出身份,其死状在明朝270余年历史里翰林院词臣中最为惨烈。

崇祯皇帝即位后,惩处阉党,缪昌期得以平反昭雪,赠为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追谥文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