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辅弼(十七)症结(上)

大明元辅 云无风 2292 字 16天前

由于一部分官员滥用特权,庇护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通通不服徭役,所以明朝制定了优免的规则,大意就是你处在哪个品级,能免多少,都给你定下来,不能超过。当然,本书前文多次说过,制度这玩意儿执行越久就会越松弛,到最后制度虽然还在,但只在纸面上存在,执行层面约等于无。

再说田赋方面,明初能免税的仅限于一小撮京官,目的是为了对冲京官微薄的俸禄。它也有限额,免不了多少税,其性质是用有限的免税额度来抵扣少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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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优免的限额逐渐扩大,到了正德年间,一品官的优免额度是四百亩,万历年间就厉害了,免税额度达到了一万亩——但始终还是有限额的,大部分官绅理论上多少都要交点税。

当然,像高拱那种“自辅储至参钧轴,历三十年而田宅不增尺寸”的,可能达不到交税的额度,但这种人属实是少数。毕竟就连高务实,他名下的田产都远不止万亩——虽然他买的田地都是用来搞新作物试验的,但超了就是超了,超过的部分也是要交税的……不过他交税是出于以身垂范的目的,按照当前的环境,他本来也可以有很多方法不交税。

后世有人考据推算(注:《明朝有功名人士免税估算及明朝税收讨论》),明朝士绅合法免税的耕地,不到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这点田地免税其实不会对明朝财政构成多大冲击。从明朝的农业税来看,宣德时期时明朝农业税大概是2700万石,万历六年时的农业税大致是2670万石,跟明初差不多。

但还是那个问题,条文是一套,实际运行又是一套。明代中后期地主士绅的免税特权被滥用了,限额成了摆设。再加上“拖欠”税收和诡寄、飞洒、花分、欺隐等各种钻空子的方法,明朝的官绅事实上不怎么交税了。不仅有官职和科举功名的人能免税,哪怕是没有任何官职和科举功名的地方实力派一样可以免税。

但不管怎么说吧,依照法律,大多数明朝缙绅的免税不是合法的,其性质是利用权势“逃税漏税”。高务实现在要做的,也不能说是彻底大改明朝田赋制度,而是堵住“逃税漏税”的口子,并且这件事也没想着一蹴而就,而是先从军屯田地开始做起。

至于为何官绅能偷税漏税?因为“皇权不下县”,收税都由地方乡绅办理。既然让士绅和地方实力派替朝廷“免费收税”,那被士绅和地方实力派上下其手捞好处也就不可避免了。

鞑清时期给皇帝买鸡蛋的太监,在有工资的情况下都能把鸡蛋从三文钱加价到三十两,不拿工资替明朝“免费”收税的士绅和地方实力派干点逃税漏税的事岂不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玩过网游的都知道,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官绅一直在偷税漏税,那为何明朝以前能收到税?为何以前士绅和地方实力派的逃税漏税没有后来那么严重?因为明朝后期发生了几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大明朝的“中产阶级”大量破产。

明朝和汉唐等大一统封建皇朝一样,在开国前期存在大量以自耕农为主的“中产阶级”,这些人承担了明朝的主要税收。但到了明末,随着以自耕农为主的“中产阶级”大量破产,负责实际收税的官绅已经找不到足够的“中产阶级”替朝廷承担税收了。不仅农民大量破产无钱交农业税,而且没有官绅背景的普通工商业者与城市平民也大量破产。

农民是因为土地兼并而破产,工商业者与城市平民则是被明朝坑人的“买办”制度搞破产的。在明代,“买办”专指给宫廷和官府供应用品的商人,属于强迫性的“商役”,是徭役的一种。

相较于实物贡赋而言,“买办”本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进步方式,但由于明朝官方在“采购”物资时可能少付钱甚至不付钱,这就给明末的商人阶层和城市平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隆庆间,大学士高拱就说过,他亲眼目睹,“招商买办”使里巷中“有素称数万之家而至于卖子女者,有房屋盈街拆毁一空者,有潜身于此旋复逃躲于彼者,有散之四方转徙沟壑者,有丧家无归号哭于道者,有剃发为僧者,有计无所出自缢投井而死者,而富室不复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