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凛冬。
西郊。
无名羊肉馆。
屋外冷风凛冽。
屋内热气腾腾。
这家羊肉馆的拿手菜叫做手抓肉。
别看清汤寡水的,味道着实不错。
据说这家用的羊都是滩羊。
香味足。
膻味淡。
肥瘦相间。
细品起来,还有一股淡淡的甜味。
一入口,就让人有一种飘飘欲仙的醉美感觉。
时值此刻,叶冲和林杰面对面坐着,桌上摆着一大盆羊肉。
俩人一边大快朵颐,一边聊得热火朝天,鼻头上的汗珠噼里啪啦往外冒油花。
说起来,林杰不想出来吃饭,是被叶冲硬拉着来的。
而且,这家伙最近特讨厌吃羊肉,其实叶冲也不大喜欢,但还是费劲巴力找了这家羊肉馆。
为啥?
叶冲寻思着,不能随着林杰的性子来。
想弯,就给你掰直了。
想跳槽,就非让你留下。
没办法。
要不然,不行。
中都武者的人这么多,混社会的不少,要想管理好这些人,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首先,战力要高。
否则,没人鸟你。
其次,管理能力要强。
这样的团队,是不可能无为而治的,只能是在管理上下功夫。
否则,就是放羊。
最后,领导能力要强。
如果让一个没有领导能力和指挥能力的人来带领这个团队,那结果会是什么?
没错。
就是羊群。
即便是守规矩的羊群,也会在狼群的面前不堪一击。
那么,让谁来做这件事?
花红?
不行。
说实话,花红获得了焰之剑,修炼了《火焰剑法》后,实力有了飙升。
毫无疑问,单纯从战力方面来看,她是满足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