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血雾

天梯劫 唐十翼 3460 字 2个月前

衣冠庙在成都老城区一环路和永丰路的交叉口,中心地带。

衣冠庙其实就是“武圣”关羽的衣冠冢。建安二十四年(公元219年)关羽在襄樊之战中大意失荆州,败走麦城,被吴国俘虏,最终被孙权下令斩杀,孙权将关羽首级送给曹操,曹操以诸侯之礼安葬于洛阳,刘备只好在成都的一间小庙中塑关羽像,这座庙就是“衣冠庙”,所以就有了关羽“头枕洛阳,身卧当阳,魂归故里”的说法。

范伟给的地址“云门锦绣”,就在衣冠庙东面,几乎紧挨着衣冠庙立交桥,是个只有7栋高楼的小区。

被追杀躲到地球是最明智的选择,地球人本身就是非常好的屏障和保护伞,杀害地球人就意味着在幻界变成罪犯,即便是天极境,在面对地球人的时候也不敢肆意妄为。

张哲翰又一次重操旧业,穿着黄色冲锋衣,骑着电动车,在洗面桥街疾驰。

冲锋衣和电动车是刚买的,从一位正在喝矿泉水的外卖小哥的神情,张哲翰一眼就看出他送得差不多了,于是走上前去直接问全套装备卖多少钱。外卖小哥用一种“你是不是有病”的眼神看着他,随口说道:“一万。”电动车也就三千来块钱,冲锋衣、头盔加起来不超过500,张哲翰根本就没讨价还价,掏出手机:“扫码吧。”

走进云门锦绣的是和那位卖车的小哥一模一样的外卖小哥,张哲翰拎着最后一份不知道该送去哪里的餐袋,走到7栋2单元门前,按下了呼叫器上的1702按钮。

“谁啊?”呼叫器里传出一个沙哑的男人声音。

“外卖!”张哲翰简短地答道。

嗒的一声,单元防盗门的门锁开了,张哲翰推门进去,按了17层的电梯按钮。

一梯两户,右边是1701,左边就是1702,张哲翰按下门铃,开门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伸手道:“给我吧。”

就在交接餐袋的一瞬间,男人感到一阵静电般的酥麻,刚一错愕,胸前一痛。

“嘭砰!”

第一声是胸前中了一掌,第二声是中掌的地方又中了一记寸拳,拳锋前面还凸出了一寸长的若隐若现的剑尖。

寸拳击出的一瞬间,张哲翰看清了那张脸,浅金色头发,黑眼睛,凸眉骨,粗犷的方脸带着些狂傲。

男人被打得向后飞去,在玄关的墙上撞出一个人形凹坑,捂着胸前的血洞,眼里冒出歹毒的凶光,“张翰!”

话刚出口,眼前一片金星,慌得往下一出溜,就地消失。笃笃笃笃笃,十几只锥形金刺扎在人形凹坑的头部,攒成一个金刺猬。

在按下呼叫器的时候,里面传出的并不是范伟的声音,而当听到张哲翰说“外卖”的时候却没说“我没点外卖”,说明范伟已经被控制住了。

能控制地藏境的要么是好几个地藏境,要么就是一个天极境,在走出电梯的时候就感受到了威压,张哲翰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且不说普通的天极境能不能扛住连山八式加持下的张哲翰,一个被轩轾术拉低了的天极境,在张哲翰眼里和一只没毛的鸡没什么区别。如果不是怕误杀地球人,刚才出手就不是半截鱼肠剑,而是无药可救的村雨居合斩了。

“唔唔……”里屋传来挣扎的声音,张哲翰推开卧室的房门,就看见范伟被光链锁着,嘴里塞着口塞。

刀光一闪即逝,光链寸断,范伟抖了抖四肢,拔出口塞骂道:“靠,你怎么才来!”

“我这不……”想了想他就是这样一个知恩不图报的人,没往下说,问道:“刚才那只是什么鸟?”

“共祭会的杀手,好像叫什么皮尔斯。”范伟这才意识到张哲翰击败了个天极境,又救了他一次,亡羊补牢道:“谢了。”

“你怎么会躲在这里?”张哲翰打量着房间问道。

“这是用舒琪给的印子金买的房,本来是用来躲避追捕的,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范伟边说边收拾东西。

“你怎么知道那个杀手叫皮尔斯?”

“他还有一个手下,他们交谈的时候我听见的。”

“手下?”

“刚才下楼去买东西了,皮尔斯可能以为是那名手下点的外卖,才给你开的门。”

笃笃笃,又有人敲门。

张哲翰打开房门,是个二十多岁年轻人,穿着黑色西服,拎着一个塑料袋。年轻人看是个外卖小哥开的门,愣了一下,觉得是不是走错了,抬头去看门牌号。

红光一闪,带出一片血雾,年轻人脖子上出现一道血痕,飙出的鲜血迅速变黑,喷洒在门上。

范伟在51区见过一次村雨劈人,不再惊诧,但还是说了句:“罪不至死吧?”

尸体消散,地上散落着物品,一柄短剑,一个徽章,一本护照、一个钱夹子和一个手机。

“黑水公司的人,我见一个杀一个。”

“黑水公司也不全是坏人啊……”

“我现在和黑水公司处于交战状态,战场上的士兵谁好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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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上两军对垒,你死我活,也许士兵是好人,但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范伟本身就是军人出身,这个道理自然是懂的,不过他还是嘟囔了一句:“能不杀就不杀吧,少造杀孽。”

张哲翰捡起徽章,死者是黑水公司科研部主任助理罗元杲,护照显示,地球名叫罗建华,单位是“不周山科学院成都分院”。

张哲翰把物品收入储物舱,取出一件黄色冲锋衣递给范伟:“换上,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两个大个子外卖小哥骑着一辆电瓶车出了云门锦绣,都戴着头盔,看不清模样。

电瓶车在洗面桥街辅道上灵巧地穿行,往右一拐,进了个小胡同,在一家苍蝇馆子停了下来。

店老板以为两个外卖小哥是来取活的,没想到他们竟然在餐厅里坐了下来,“老板,点菜!”张哲翰拿着菜单说道,“这家的江油肥肠超有名,我告诉你啊,成都好吃的东西全在这样的苍蝇馆子里。”

“你怎么那么熟悉?”范伟有些惊讶。

张哲翰拍了拍冲锋衣,自豪地说道:“你以为我这身衣服是伪装啊,以前我就是成都的外卖小哥好吧,你身上穿的就是我以前的工作服。”

张哲翰点完菜,范伟对店老板补充道:“一上菜就把米饭上上来。”

“你这是呃了多长时间了?”张哲翰笑道。

范伟苦着个脸:“别提了,从莱克星顿逃到这里才半天就被那个皮尔斯抓住了,只给喝水,不给饭吃。”

张哲翰顺着话茬问道:“共祭会为什么要抓你?”

范伟左右看了看,前倾凑近,压低声音道:“我说了你可不许生气。”

“生你的气,早就气死了。”

范伟端起茶杯一咕噜喝光,问道:“你还记不记得,很久以前你曾经在巴比伦巫带能源公司抓捕阳奈教教主的大公子巫带?”

“记得啊,怎么了?”那一次张哲翰被动能枪击中,差一点就失血过多挂掉,当然记得。

“你还记不记得有一个使刀的和你打过?”范伟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