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雪宫内发生的事很快就流传开去。
上京人此刻都已经知道,他们渊国又出了一个名叫雁不归的了不得的人物,一个能只身扛起四个一人高的石狮子的怪物。
上京百姓喜大普奔,视其为偶像,以之为骄傲。
与之相比,宁国众人便要难受许多。
尤其是方即墨。
自从听雪宫出来,他整日的宅在使馆当中,闭门不出。
“方兄,你不用干正事儿的吗?”
巡逻完毕归来的景逸,抖掉一身的风雪,对坐在火炉旁发呆的方即墨问道。
“不干,冷。”即便是坐在火炉旁,方即墨仍是冷得瑟瑟发抖。
渊国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地儿!
不过想想未来几十年,锦瑟那疯女人都要呆在这么天寒地冻的渊国受罪,方即墨立刻便觉得这倒也不是什么坏事,甚至希望这鬼地方最好再冷一些。
冻死她!
景逸也坐到火炉旁,掏出酒袋,猛地灌了一口。他本不是个爱酒之人,但在渊国这等苦寒之地,没有酒,冬日是过不去的。
方即墨见了,一把将酒袋夺过,也学着景逸的样子狠狠的灌上一口。
这一口烈酒下肚,差点没把他呛死,只感觉一股辛辣,沿着喉咙一直向肚子里蔓延,不一会儿就化作一股暖流,整个人都活络了起来。
爽!
这是方即墨第一次觉得,酒真是个好东西。
“方兄,听说渊国朝堂对互市似乎有些不同的意见,你打算怎么办?”景逸这些天与王之奇等人待在一起,闲着没事的时候,也爱讨论一些政治话题。
龙旗军内部,对于互市的看法也是两极分化。
一些人认为互市虚头巴脑,噱头大于实际,另一些人则是认为互市是一项颇有前瞻性的战略。而王之奇与景逸,便是两方观点各自的代表者。
毫无疑问,景逸自然是站在方即墨这一边的。
不过王之奇认为,既然渊国公没有答应互市,那么这事儿就无法继续推进,大概率是要作罢的。
景逸不这么看,却又不知方即墨要如何说服渊国公,一时竟然答不上话来。
为了扳回这一局,今天换班之后,他特意来找方即墨了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