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抄家我只教一次

“大王快跑吧,明军追上来了!”

李自成的运气真不错,面对炮击和混乱的战场,这家伙竟然跑了出来。

不过想想也正常,闯王军团有几十万,明军才两万人,人又不是大树,站在那里不动。

就是几十万头猪,两万明军也要抓个半天,更何况还是混乱的战场。

李自成是把苟字发挥到了极致,一见情况不对,立马脱掉了身上那威武帅气的王服,让手下把旗子给丢了,直接混在了小兵队伍中跑路。

可惜,明军虽然人数少,抓俘虏的速度慢,但杀人的速度快。

面对抱头蹲下的,留下一两人看押,遇到那种不过命只顾着跑的,直接毫不犹豫的开枪射击。

原本跟野鸭子一般,满山遍野到处跑的闯王军团,在一轮轮枪声下,有点脑子的都已经投降了。

剩下的就是知道投降也会死,或者是被吓胆只知跑路的家伙。

一个小队,就紧紧的盯着李自成这支队伍。

“兄弟们给老子盯紧了,这绝对是条大鱼,别开枪,打死了就不值钱了。”

看到跑路的几十人,举着望远镜观察了一阵的小队长,一脸兴奋的下达了命令。

士兵们一听瞬间来了精神,几个准备举枪射击的,也收回了枪跟在队长身后去追。

他们虽然是空间的士兵,对朱瞻均有无限的忠诚,可他们也有自己的梦想,也有自己想要的人生。

朱瞻均就给所有士兵,定下了功劳赏赐。

一到五等功,小功劳可以积累成大功劳,获得一等功劳,便可脱离空间,成为一个普通的百姓,拿着朝廷奖励的钱娶妻生子。

这些士兵已经不记得前世的记忆了,但他们传承血脉的基因一直没有消失。

所有的士兵都梦想着,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自由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娶个不算漂亮的媳妇儿,老婆孩子热炕头,将自己的血脉传承下去。

所以士兵们一听到前面是条大鱼,那精神头别提有多壮了。

“大王,他们怎么不用那种武器了。”

一个汉子疑惑的看着在后面,满脸兴奋追着大明军,好奇的问了一句。

正被一个士兵搀扶着的李岩,没好气的说道:“还能怎么回事,肯定是发现咱们的身份不一般想抓活的了。”

“毕竟生前身份再尊贵,死了就是一堆臭皮囊了。”

“没错,肯定是你们露出了什么马脚。”李自成给予了赞同,不过脚下的步伐丝毫不慢。

他不是不想骑马,而是刚才他骑马跑路的时候,剩下的麻痹就被对方乱枪打死了。

这些明军,对骑兵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只要看到有骑兵,就立马开枪射杀马匹。

其实他们哪知道,在普通士兵的观念中,叛军中能骑马的身份都不一般,哪怕就是一个骑兵,能将其俘虏也能获得一个四等功,可死的就不值钱了。

所以这些空间士兵,在面对骑马的敌人时,都会第一时间将马击毙,然后趁机抓活的。

“不行头,这帮家伙太能跑了。”

一连追了十几里路,眼看着对方就要进大山,追击大明兵有些着急了。

领队的队长咬了咬牙,对着身后的队伍大喊道:“猴子给他们的腿打断。”

在队伍最后,一个一边跑还一边啃着饼干的瘦弱士兵,将剩下的压缩饼干直接塞入口。

快速的摘下了身后与其他士兵不同的步枪,找到一个有利的位置,拉栓上膛通过瞄准镜,看清楚了前面跑路的人。

他只是观察了一会,就将枪口对准了李自成。

在这支逃跑的队伍中,那些人明显在护着李自成,作为专门培训的狙击手,他们在执行特殊任务的时候,只有一枪的机会,所以能快速的分辨出谁是重要目标。

微微调整了一下枪口,猴子直接扣动了扳机。

真正的狙击手,是不需要各种参数数据的,完全就是凭感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