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并不彻底的拨乱反正
至德二载(757年)十月十八日,唐军相继收复长安、洛阳两京,玄宗、肃宗父子“二圣”重新回到了阔别两年的国都长安,叛匪安庆绪带领残部退保邺郡(今河北邯郸临漳)。
重返长安,除去必要的戍防、安抚之外,拨乱反正无疑成为摆在肃宗面前的一项急迫而重要的工作。
当初玄宗父子仓皇逃离,大量官员留滞在东、西两都落入叛军之手,主动或被迫替安禄山父子效力,其中也包括前宰相陈希烈在内的一众高级官员。这些人该如何甄别处理,直接关乎到朝廷对于平叛一事的态度与立场
十二月,肃宗成立了由礼部尚书李岘为组长,兵部侍郎吕諲、御史大夫崔器参加的审讯组,专司查办、处理陈希烈等人叛唐投敌案。
李岘因吕諲、崔器过于刻薄严厉,担心他们把案子搞偏,牵连到无辜人员,特地指派殿中侍御史李栖筠为判官,负责具体的查案工作。李栖筠为人正直,处理刑案一贯秉持公平宽恕的原则,受到时人赞许。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讯问,基本坐实了陈希烈等人罪行。崔器、吕諲的意见是把所有做过叛军官职的大唐官员,不问原因一律处死,肃宗想也不想便准备接受。
李岘认为:“投敌的大多是皇亲国戚或功臣子弟,把他们一律以叛国罪处死,不符合仁义宽恕的道义。何况河北地区还没有平定,群臣在叛军中效力的仍有很多。如果从宽处理,等于给这些人打开了一条自新之路。倘若全部杀掉,反倒让他们铁心跟着叛军干。吕諲、崔器二人只知墨守法律条文,不识国家大体。建议按照‘只斩匪首、胁从不问’的原则处办,请陛下您三思。”
经过多日争论,肃宗最终采纳了李岘意见,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定下六等罪行处办标准:一等罪公开处斩;二等罪恩赐自尽;三等罪杖刑一百;四等以下流放、贬官。
有了这个原则,前河南尹达奚珣等十八人被判一等罪,于长安西南独柳树下问斩。达奚珣在洛阳城破当天就投降了安禄山,与同在洛阳却为国殉节的李憕、卢弈相比死的一点不冤。
陈希烈等七人定了二等罪,在大理寺自尽,前宰相张说之子张均、张垍兄弟也在其内。
张氏兄弟原本都在翰林院中担任供奉,受到玄宗宠幸,特别是张垍,还娶了玄宗女儿宁亲公主为妻。但当祸乱发生时,两人却拒绝了房琯投奔玄宗的提议,选择主动归降安禄山。
按理说六等标准既然已经定了,按这个框框实行即可。但肃宗因当年张说对他有恩,偏要法外开恩,赦免张氏兄弟。
玄宗认为此二人身居高位,主动投敌罪不可赦,没有同意。肃宗跪下来流泪恳求,说什么:“儿子当年全亏张说父子才有今天,如果不能挽救张氏兄弟,将来在地下有何脸面去见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