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指桑骂槐,疯狂跳脸

许尚的态度非常明确。

他不可能因为一家一户之悲剧,就去直接把宵禁制度的根本给改了。

尤其是从法制变成人制。

这就无从谈起!

再者。

皇帝东巡本就是为了威慑天下,结果还蹦出来一群墨家叛逆,现在儒家八派的表现……你当个吃瓜群众也就算了,拍手称快未免就有些太过分了。

更何况子思齐还想顺势突破法禁的限制。

此头一开。

影响不仅恶劣,而且无比深远。

因为有了前例依仿……

大秦的司法就算要改,那肯定也是庙堂三公九卿一条一条的研究,甚至得让左相李斯一个字,一个字的考虑。

你儒家想要裹挟舆论和民意,直接冲击立法诸事。

许尚只能说痴心妄想……

对面。

“动者,杀之不论?”

子思齐握拳道:“阁下,你不觉得如此秦法,与草菅人命何异?秦吏的权力也未免太大了吧!如果秦吏看哪个夜行民众不顺眼,直接恐吓其逃跑,尔后张弓射死,这又待如何?”

子思齐提出一个非常关键的点。

那就是秦吏的权力过大。

又很难限制。

毕竟全国郡县乡厅里,基层拢共加起来肯定得有十来万官吏,很难监察到位。

这个时候就得平权。

也就是不能让秦吏为所欲为,不然平民百姓确实会非常艰难。

“有理!”

鹖冠子第一时间附和道:“你们法家不是讲究人性本恶吗?既然人性本就是恶的,秦廷还给予胥吏为所欲为的权力,这岂非做实了大秦残暴的事实?”

鹖冠子应该是这次儒家真正的有力帮手。

道家人宗就是以人为本。

悲天悯人。

道法自然。

他们对于法律会本能的倾向于法势派。

也就是鹖冠子能够理解秦皇以无上权威,威仪天下,以保证司法的运行和九州的一统。

但……

大秦的法条事无巨细。

比如这个夜行遇秦吏不可擅动,动者,杀之不论,就绝对突破了鹖冠子的底线。

还有……

鹖冠子的以人为本,会让他觉得人情至孝,实乃人之天性,法律不可以阻碍人情天理,否则就是倒行逆施!

有道理嘛?

其实是有道理的。

但也要看是什么时候。

“我刚刚已经说了。”

许尚深吸一口气,道:“是墨家先行刺王杀驾,你们总是在刻意忽略这个前提条件。”

“我大秦的律法,战时和闲时的标准本就不同,对应到不同的人群,也会进行细分。”

“比如,正常徭役不到,需罚二甲……迟到三至五天,理应受到斥责,官吏会对其加强口头教育。”

“迟到六至十天,需罚一盾。迟到十天以上,则是罚一甲。”

“若中途遇暴雨,或者道路塌方,耽误了时辰,就得描述清楚在某月某日的什么时辰,何处地点,哪条道路,遭遇的具体情况等等。”

“注意,必须得是所有人的口供一致,若不明,一经查证,必重罚!”

……

许尚的例子直指陈胜吴广,所谓的【失期,法皆斩】,根本就是造反的由头。

征发徭役动则都是大几百人。

你说你遇到了大雨。

那好……

随行的民众一个一个询问,都是普通百姓,如果是扯谎,不可能所有人都能扯圆乎。

就像后世的学生撒谎,你说作业被家里的哈士奇给咬坏了……你真当老师瞧不出那点小把戏?

同样的,秦吏问你话,两者身份上的差别,一般都会让平民的谎言无所遁形。

然后便是……

若真想查你,某月某日,某郡某县,途径的是哪条道。

一条道不可能就你们走。

徭役征发的路线必然都是较为固定的。

可以查后续之人的口供,究竟是否对得上。

最后。

就是直接派人,点对点的快马查证,有没有暴雨,有没有塌方,到了当地,分别询问民众和秦吏,立马就能清清楚楚。

古人对于下不下暴雨,那绝对是印象非常深刻。

当然。

这一条肯定是最后查验树立典型用的。

也就是查出个狡辩瞒报的典型,杀鸡儆猴。

不可能每个迟到逾期的,都派人点对点的查,还不够费事的。

总体肯定都是以口供为主。

另外。

陈胜和吴广居然还有字……

陈胜字涉,吴广字叔。

须知。

冠军侯霍去病都没有字,可想而知陈胜吴广都是些什么成色。

“对照徭役法令,正常时段失期,就是罚……”

许尚顿了顿,接着道:“如果查实中途的确遇到了阻碍,则无过矣,照常服役即可。唯独在战时,若是徭役失期……比如征发运送粮草,那确实,只要迟一天,就必定是依法皆斩,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再观此次宵禁法令,皇帝遇袭,自然就得最高警戒,宵禁时段,全城戒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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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特殊的节骨眼上,你于夜间行走,碰到秦吏掉头就跑,我就想问……不杀你杀谁?”

“平时那自然就会放宽,秦法也不可能让秦吏动则便射杀民众。”

“只能说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法。”

“而且我还要再提一句,秦皇遇刺,没有全城大锁十日,全城搜捕,就已经是仁德的表现了。”

……

大锁临淄,全城搜捕!

不用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