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入缅

狼群行动 我独我 1372 字 3个月前

晚上回到家里,告诉了小晴自己要出任务,想到叶枫又要离开一段时间,小晴没有说什么,只是抱住了叶枫,“小心点,我等你回来!”

第二天清晨,一行五个人乘坐客机驶入缅甸,杨的总部在勐古,这里盛产毒品,是毒枭们的根据地,也是毒贩和军火商的天堂。这里有着最廉价的劳力和源源不断的财富。附近山脉连绵不绝,四处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几个人穿着便装走在勐古的大街上,街道两旁非常热闹,许多当地人都在大声攀谈着,做成一笔又一笔生意,穿着绿军装的军人背着AK或是M16步枪在大街上巡逻,叶枫还看到了中国产的56式步枪,甚至还有几只国产的84S。

这里的人大多都会说一些汉语,人民币在这里流通,五个人分两拨一前一后地走着,叶枫和老枪,剔骨刀走在前面,后面是狐妖和黑豹,一行人走到了一家看上去还算不错的东方饭店,随意点了些吃的,一行人租了两间屋子,姚夭在第三层楼的最里面,叶枫和其他三个人住在姚夭的隔壁,打开屋子,确认了没有窃听装置后五个人集合在一起,姚夭打开了电脑,调出了军事卫星,龙国最大的毒品源头就是这里,自然要关照一番。

在这之前,国安的人已经来踩过点,利用卫星不久就找出了杨的基地位置,在三条街道外的一片建筑群里,那里附近的一条街都驻扎着杨的卫兵,最近又增加了很多岗哨,看样子这个杨还是很惜命的嘛!

“这次行动我们可以采用远程狙击的方法。根据情报显示,杨明天晚上会去参加一个聚会,我们可以在他参加聚会的路上设伏。”叶枫边组装从铅制行李箱拿出来的MP7A1冲锋枪的零件,咔嚓一声安上弹匣。叶枫又组装好了一支FN57手枪,叶枫还是用不惯m9手枪,它的威力和精度都不让叶枫满意,国产的军用92式手枪虽然性能不错,但是很挑子弹,5.8mm口径的手枪弹并不是很容易补给。叶枫还是对这支大威力手枪情有独钟,把冷钢军刀插进登山靴里,又用裤腿盖住,手枪塞进肋下的快拔枪套中,叶枫抬起了头,“国安在这里有一个安全屋,狙击枪和长火要靠他们提供,谁和我去取一下?”老枪没有说话,但是听到狙击枪时立刻站了起来,“我去!”

两个人带上了微型蓝牙耳机走出了酒店,直奔国安的安全屋走去。没想到地图上不是很远的距离两个人竟然走了20多分钟。原来这个安全屋居然是一个酒馆,两个人走进屋子,凭着敏锐的直觉,两个人把目光集中在了一个黑黑的胖子身上,隐晦的对了手势,胖子招呼着两个人走进了一个单间。“江山北望剑出鞘!”“雕弓如月破天狼!”

对上了口号,胖子才放松了警惕,装作不经意放在腰间的手也放了下来。没有多余的话,胖子把叶枫和老枪两个人从酒馆后门带了出去。七拐八拐走进了一间屋子,走进地下室,出现了一个伪装的极好的地道入口,打开后是一道厚重的防盗门,输入了繁琐的密码才打开,里面的武器琳琅满目,这些武器的储备量足够打一场局部战争了。在酒店里的三个人已经报出了自己想要的武器。姚夭要的是G36C短突步枪,黑豹则选择了一挺MG36轻机枪,剔骨刀只是要一支M4,老枪作为狙击手挑了一支国产的7.62mm口径高精度狙击步枪,叶枫左看右看,随手拿起了一支7.62mm口径的SCAR狙击形,加装了全息镜和高倍率瞄准镜,同时也保留了全自动的功能,这次行动老枪作为狙击手,叶枫作为他的副射手,叶枫还拿了两枚M21反坦克地雷和几枚M18A1反步兵地雷,又往背包里塞了十几颗手雷才意犹未尽的离开。搭了一辆车大包小包的回到了酒店。

大家有序的拿起自己要的武器,组装后进行了简单的保养,这些武器大多都是新的,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后姚夭和黑豹回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叶枫和老枪这么一动都感觉肚子有些饿,就点了一大堆的食物,当服务员看到屋子里只有三个人却要了这么多东西时下巴都快掉了下来。

之所以点这么多是有原因的,缅甸的菜就是这样,味道可以,但是菜却很少,就菜系来说,叶枫还是喜欢北方菜,量足,味道好,很是符合叶枫的口味。再加上军人每天的训练量很大,这就导致了军人的饭量也很大,按照正常人的量吃是肯定不够的,看上去很多的菜被三个人一扫而空,叶枫把最后一块牛肉丢进了嘴里,干掉了杯子里的啤酒,看着老枪面前原封不动的啤酒,叶枫好奇的问道:“你不喝酒?”在叶枫的印象里,龙魂的军人和野狼佣兵团的队员都很有酒量。“酒精会影响我的判断,自从我成为狙击手以来,我就没碰过烟和酒。”老枪咽下嘴里的食物,定定地说道。

“所以他的任务成功率是百分之百!”剔骨刀接过老枪的话。“他执行了多少次任务?”叶枫有些吃惊地说道。狙击手的成功率很少会达到百分之百。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共一百三十一次,最远距离的一次任务是用14.5mm口径狙击枪打一个三公里外的敌军指挥官。”剔骨刀淡淡的说道。

“靠!非人类啊!”叶枫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然后用看怪物的目光看着老枪,“所以这就是你代号的由来?”

老枪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那你呢?剔骨刀?你这个代号是怎么来的?”叶枫的兴致被勾了起来。

“他原本是龙魂的人,在第一次任务中受重伤,为了掩护他撤退两个战友被俘,他就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战友被人用刀子削成了骨架,等到他的伤好了后自己偷偷的跑出了基地,他偷偷潜入那个恐怖组织的基地,一共30个人,包括老弱妇孺,被他打晕后绑在架子上,就是他战友被剐成骨架的架子上,他拿着战友的两把军刀,把整整30个人一刀一刀全部剐成了骨架,那里有3岁的孩子,还有70几岁的老人。等我们到了的时候,他浑身是血的坐在地上,手里握着两把军刀,30个架子上挂着30具骨架,满地的碎肉和鲜血……”老枪喝了一口水,继续道:“那次去的12个人里11个三天都没有吃下去饭。”

“那个吃得下去饭的就是你吧!”叶枫问道。

“是啊!然后这小子就进了獠牙,你知道的,獠牙里的人要么明面上是死人,要么是通缉犯,发现后不用警告,可以就地击毙的那种。”老枪的眼神有些失落。

“你呢?疯狼?这个代号听起来不错,有什么故事吗?”剔骨刀平静的看着叶枫,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一丝的情感波动。

“我吗?呵呵,打起仗来比较疯,呵呵。”叶枫没有说什么,而是脱下了紧身背心,胸腹上无数道狰狞的疤痕似乎在无声的展示着自己的荣耀,破片伤,枪伤,刀伤,脖子下的一道近10厘米长的疤痕最为显眼。

“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剔骨刀和老枪异口同声的说出了这句话,都扭过头去,不敢再看叶枫。天知道这个二十几岁的青年经历了多少次战斗!

之后就是一阵沉默,很快就到了晚上,五个人聚在一起,姚夭打开电脑,可以清楚的看到杨乘车进入了一个繁华的会所,带的警卫有两辆大卡车,约50人,确定了杨返回的道路,一行人带好武器,整理了一下装备,走出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