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试真其实有记错了,明军开始成建制大规模列装和日本铁炮同原理的火绳枪是在1558年,还差那么几年,不过1521年,明朝击败了葡萄牙海盗后,缴获了两支葡萄牙火绳枪,搞明白击发原理的沿海明军,其实就有开始仿制,并且小规模列装使用。
看到枪支后面,有个螺帽,金试真用枪箱子里的一字口螺丝刀把螺丝钉旋出,查看枪管还算通透平直,方才把螺丝钉旋上封闭。
“现在可以试枪了,不过,出于甲骏同盟的的关系考虑,换个人试枪吧!嗯,虽然现在看起来炸膛概率很低,最好还是找个本来就该死的人吧!”金试真说道。
今川义元、武田信虎和太原雪斋面面相觑。
“你……失忆时是真被文殊菩萨开示过了?”今川义元问道,“对这铁炮的了解程度真的很深啊。”
“不不不,这怎么会呢?”讲真,金试真有些心虚了,不过似乎——【卧槽,你们仨嚼耳朵说什么呢?真在推销我是文殊菩萨开示过的说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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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彳亍,听你的,我从骏河国牢里找因喧哗两成败而被捕的武士,让还算有理的来试试,如果成功,顺势饶他一命,不过不成功,炸膛了,那就当执法了。”今川义元安排道。
金试真吐槽:【就知道《假名目录》指导性作用大于作为法律依据的作用,这还能通融的?】
所谓“喧哗两成败”,大体是说作为武家,在公共场合发生争执私斗,是两边都要受到惩罚各打五十大板的。
这种不问缘由惩罚双方的法规在小鬼子古代社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比如“赤穗忠臣藏事件”,赤穗藩主因为在主持接待天皇家时,被吉良家主坑了,于是当众砍伤吉良家主,赤穗藩主被勒令切腹,赤穗藩被撤藩,而吉良家主却无事。
根据“喧哗两成败”法,吉良家也该受到对等的惩罚,这不仅令赤穗藩家臣愤怒,其他吃瓜群众也都很愤怒。在赤穗藩47个家臣发动对吉良家主的讨伐,斩杀吉良家主后,将军在滔滔民意下也不得不赦免赤穗藩家臣的后人。
但是如果以现代法治的要求,吉良家主又没犯法砍人,为啥要受罚?
以古代等级制度下,一切的缘起都是吉良家不履行好自己职责,没有做好赤穗藩主代表幕府招待天皇时作为协助、与力的职责,赤穗藩主惩罚吉良家这个旗本,也算合理……
做个不太合适的类比,前文金试真参与制定了《今川假名目录增补》中关于“主力和与力”的规定,当时的赤穗藩藩主浅野内匠头就是代表幕府接待天皇一事的“主力”,或者说“寄主”,而旗本、幕府直臣吉良家,是将军指派协助赤穗藩主办事的“与力”。
在最高主君下令执行的任务中,作为与力不好好配合寄主,反而因为以前的纠纷进行推诿,视被接待的天皇和下令你协助接待的将军如无物,赤穗藩是没有惩罚你的权力,但是浅野内匠头如果禀报将军,将军要砍了当时的吉良家主,也是活该。
试想如果今川家在派出去的“与力”和“主力”发生了纠纷,只会无脑偏听偏信自己派的“与力”,不问缘由,今川家麾下的大附庸势力是不是早特么该反了,还怎么维系封建附庸体制?
无论哪个逻辑,只需要惩罚一边即可,然后小鬼子社会整体的拧巴逻辑让他们选择了一个两边都得死的结果,而且额外加上了赤穗藩家臣不给主君报仇就是不忠该死;吉良家的家臣不保护好家主,也特么该死……只能说小鬼子武家没把人命当回事。
【等会儿,这个吉良,别是今川家宗家这个吉良吧?】
话收回来,这种法律法规问题太大,但是即便是足利将军的远房亲戚、骏河守护今川氏亲制订《今川假名目录》也根本不敢反对,只敢打个“未元服武士斗殴,父辈不参与就不算罪”的补丁:
〔第十一条 未成年人斗殴
未成年人斗殴不受罪责,但是,未成年人斗殴中若介入父辈,造成重大影响者,将对父子两代人问罪。〕
今川义元作为继任者,也遵守这条法规,只能转个弯替占理一方找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