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八章 求大帅封我当皇上

顽贼 夺鹿侯 2207 字 2个月前

两个人的交往并不容易。

可以将心比心,可以推心置腹,却也永远存在一些心照不宣的东西。

当两个人成为两个势力首领,情况就更复杂了。

任何人、组织、势力其实都一样,身处弱小劣势之时,最容易找到好朋友,容易抱团取暖,努力生存。

但是在上进、强势,打算突破现有环境之时,更多会选择远离他人,独来独往。

好的情况是渐行渐远,关系糟糕时则会发生争权夺利的内讧。

这是人之常情。

拓展到两个势力的交往,更是如此。

高迎祥并非不懂地利,他超爱看书,也是三国重度爱好者。

他非常清楚汉中这个地方,对他想要进入四川建立势力的重要性。

汉中是秦岭的刀把子,它在陕西,刀尖对着成都;它在四川,刀尖就直指西安。

但形势不由人。

其实依照高迎祥原本的想法,一个汉中府,对他来说就够了,可以满足生存所需。

四川能进取则进,进不得也没关系。

偏偏这场将他困于汉北的水灾,毁了汉中的地。

没有任何一个农民军首领比高迎祥更懂种地。

正因如此,他才最清楚,这场涝灾已经让汉中盆地失去休养生息的本钱。

洪水带走了土壤肥力,沉积泥沙,淹没的土地短时间难以长出粮食。

需要排干积水、清理死亡植株与杂草、松土翻地,撒石灰消毒、修补沟梗,这其中任何一项都需要大量劳力,才能让土壤恢复。

高迎祥有能力驱使大量壮劳力去拼命,攻城略地;却没有驱使他们清渠修沟的能力。

这导致他在汉北的日子不好过,已经快控制不住军队了。

任何事情的发展规律,都有迹可循。

陕西第一代民军大头目,有王左挂、王嘉胤那种吸引火力的;也有高迎祥这种富有容人之量,能把各路首领团结一处的。

他的性格特质,让其更像多个首领的盟主,而非首领。

这个特质的反面,自然就是对部下没那么大的约束控制。

他身边最富有野心且凶猛的几个人,老一辈的不沾泥、小一辈的张一川,以及后起之秀李自成张献忠,都自己扯了旗子。

那是因为当时的空间环境,让这些有能力打出去的人,有机会打出去。

现在他的嫡系部将手下,都有一大批成长于战火中的年轻人,成为闯王八营的中流砥柱。

他们有的是豪杰猛将,有的行事作风与土匪无疑。

但相同点是全身长满锋利刀子,个个都是杀星降世,冲出去就毁地隳城杀人盈野。

冲不出去,像一群刺猬团聚一处,只能互相伤害。

这早晚伤到他高迎祥头上,所以他需要刘承宗的政治支持。

况且汉中,他确实治理不了。

他手下能治理一地、镇守一方的人才有很多,但他们谁都不能在没粮食的情况下,在种不出粮食的汉中折腾两年。

因此高迎祥让高迎恩来找刘承宗谈,一开始刨出来的,就是其心目中最好的情况。

高迎祥带兵打过汉江,汉中由元帅府遣官治理——这可没说高迎祥不在汉中驻军。

而高迎祥的底线,是成都府。

其实高迎祥在生出合作想法之前,考虑过进不去四川的情况。

所以他才打算用刘承宗的名义入川。

高迎祥被暴雨困在汉北这半年,研究了很多东西。

越发认为刘承宗这个家伙,是如今最有希望夺取天下的人。

他是从这个姓开始研究的。

这个姓没有意义。

不通其他字,没有具体意思,也不算上古大姓,还不是封国地名。

很神奇。

这个姓出现的原因,是第一位叫这个的夏朝老祖宗,出生的时候手上川字纹长歪了,家里人觉得这个手纹吉祥,抄下来叫这个,有了这个字。

老祖宗长大以后,跟豢龙氏学养龙去,被夏朝国君赐姓御龙氏。

学有所成,回来给夏朝的龙喂死了,畏罪逃跑,后人就姓了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