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讨论与酝酿之后,曾纪泽下诏对中央政府革,废原先的六部制,改为内阁制,政府最高行政机构为国务院,下设内务部、财政部、外交部、陆军部、海军部、司法部、教育部、交通部、工商部、农林部、科技部、警备部十二个部门,各设总长一名,副总长两名,分管诸项事务。国务院设国务总理一名,统领国务院诸部,并直接受皇帝之领导。
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将仿效中央政府,改府为市,改衙门为政府,地方政府的行政设置,同样仿效中央,但级别要依次下降,如省一级财政部门称为财政厅、市一省称为财政司、县一级称为财政处。
为防止地方政府臃肿庞大,并限制其权力,省市一级将不设外交、陆军、海军三部门,县一级将不设外交、陆军、海军、科技四部门。同时,各级的司法部门将不受本级最高行政长官的领导,直接由中央逐级任免。至于县以下的行政,则暂时推行乡村自治,县长领导的模式。
曾纪泽对政府机构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无非是想尽快营造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行政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匹配新一轮的维新变革。
在改组完政府机构之后,曾纪泽马上对经济进行了改革,除了继续推进正在进行的“土地改革”之外,曾纪泽首先对地税进行了改革。
十二月初,大明政府发布了《地税改革条例》定以耕地的法定价格作为全国统一的课税标准;国税的税率定为法定地价的3%另加10%的附加税;地税一律用货币缴纳;法定纳税人是从国家领取土地执照而拥有土地所有权者。
人均十亩及以下者,按以税率收税,十亩以上者,每增加五亩税率递增百分之1%,附加税递增0.33%。
与这项措施时拖出的,但凡愿向政府出售多余土地者,政府将以原先地价的三倍补偿。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国家以投资贷款的形式收购土地,售出者所得资金,必须用于投资兴办各种新兴洋务商业,并且将获得为期三年的低税待遇。
这两项措施的配套除了扼止并削弱地主的发展,还能鼓励民间资本投向洋务行业,但最重要的是,通过地税改革国家将从富有的地主们手里获得巨额的财富,而这些财富是曾纪泽殖产兴业运动的重要保障。
很快,曾纪泽便通过国务院下达了“殖产兴业”的全国性政策,政府将引导、倡导、鼓励和奖励大明各阶层人士来投资产业,兴办产业。
中央用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和动用国库资金,加紧推行资本原始的积累并以国营军工企业为主导,仿照西方样板力扶植资本主义发展。
为了更明确殖产兴业大政方针,国务院特别制定了诏告全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逐步废除各地厘金关卡养全国统一市场,交通部将大力建设铁路,发展航运、邮政、电报等交通通讯事业。
二、对原有的工矿军工企业加以改造和扩张形成国有的企业体系,并将大冶矿务局、上海武器制造局等建成所谓的“模范工厂”,以此来激励全国。
三、全方位的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设备,并引进各行各业的外国技术人才,对这些外聘人员,要给予高薪待遇,其薪金水平,将不得低于市长级别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