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窄的酒馆里,三人随便找了个隐秘的位置坐下。
酒馆的老板人不错,一见林立也是华人,连忙接了三杯啤酒,叫女儿送过去。
女孩年纪不大,一头黑色的头发挽起,长的不算特别漂亮,但却有一份难得的青涩。
“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平稳的端上啤酒,大大方方的介绍道:
“林巧云,在这他们都叫我妮可。”
林立眯起眼,话语带着独属于面对同胞时的热切:
“信林,说不定我们的祖宗还是同一个。”
林巧云宛然一笑,没有回话,火急火燎的又去跑去端酒了。
结束这个小插曲,
威尔逊揭开黄皮油纸,手掌大小的英镑被叠成了一块砖块,见到这么多钱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些许颤抖:
“总记一万一千英镑,足足翻了十一倍!法克,这下知道为什么汇聚在街头的赌狗,就算没钱吃饭也要赌马了,真是tm的奇迹!”
耗子也显得格外激动,要知道他当远征军,中间人给的周薪也不过一镑,这里却是他整整七万七千天的薪资!
“这能换多少黄金?”
林立两手抓过英镑,查验无误后,安心的点了根烟:
“差不多能换三千四百盎司的黄金,也就是105千克的黄金。”
一向平淡话语不禁也染上了几分微颤,林立活了两辈子,见到这么多钱也是第一次。
当然比起赚钱,怎么让这些英镑创造更高价值,怎么更好的花出去,才是当下面对的难题,稍加思索,林立从钱堆中取出三千英镑交付到威尔逊手中:
“这三千里面有五百是你这次的报酬,剩下两千五,以你的名义开设一家公司,租好地方不要招人,等我命令。”
威尔逊点点头,虽然不清楚老板的目的,但作为下属只需要执行好命令就行:
“知道了老板,公司名字要以您的名字命名吗?”
“不行。”
林立直接否定了这个想法,他还没有把自己暴露在台前的想法,闷声发大财才是他作风,回忆脑中经典的公司名称,一股恶趣味油然而生:
“就叫...安布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