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你成功引起了朕的注意

我在秦朝当神棍 人酥 2505 字 1个月前

第一场的比试已经出来结果了。参赛的勇士暂时退下去,休息半个时辰。这期间,高渐离又闷闷不乐的走出来,指挥着人敲鼓。

在敲鼓的空当。有匠户吃力地搬出来了很多大铁笼子。它们整整齐齐的排列在演武场上,不知道要做什么。观众们都看的大惑不解,越来越好奇。

好容易时间到了,那个大嗓门的匠户又出来了。

他高声宣布:“第一场比试,比的是速度。谁跑得快,谁就赢了。然而在商君别院做事,只有速度是不够的。”

“那些为非作歹的贼人,个个凶狠狡诈,杀人不眨眼。如果没有勇气,只有速度,那也就是逃跑的时候快一点罢了。”

这话把在场的很多人都逗笑了。

匠户对自己的包袱挺得意,等场上的笑声渐渐平息下来,才继续说道:“故而,这第二场比试,便是关乎勇气的。”

“每个小队,一共有四个人。而这铁笼子当中,会放进去四头狼。谁能最快杀了狼逃出来,谁就赢了。”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全部惊呆了。

有不少人高声问道:“若有人被狼吃了呢?”

匠户说道:“诸位放心,我们都给勇士们发放了铠甲,恶狼要吃人,也无从下口。只要及时投降,我们会在旁边协助,定然不会让勇士有生命危险。”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不少人依然怕的厉害。

场上还在议论纷纷,而匠户招了招手,参赛的人又走出来了。

匠户又开始介绍,走在最前面的,是大麦队。走在第二位的,是李氏木器。走在第三位的……

众人发现,这些人确实穿着铠甲,铠甲从头到脚,几乎将他们全部包住了。防卫的这么严密,确实不会有危险了。

不过,这些人很多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生最熟练的本事就是种地,现在居然要对付狼?就算身上穿着铠甲,还是吓得手脚发颤。

举着喇叭的匠户大声说道:“诸位,请各自挑选趁手的兵器。”

趁着参赛者挑选兵器的时间,匠户们又在大铁笼上挂上了横幅,上面有的写着:大麦糕点,谪仙吃了都说好。

有的写着:李氏木器,质量上乘,价格实惠。

有的写着:周氏米铺,颗颗饱满,粒粒香甜。

在场的朝臣全都无语了。

还能这么玩?今天真是开眼了。

不过依然有不少人,悄悄的把这些广告记下来了。大家都要生活,免不了买一些柴米油盐,生活器具,万一就用到了呢?

这时候,参赛者已经基本上挑选好兵器了。

这些人选择刀剑的最多,毕竟是在笼子里面,长枪大戟的也施展不开,反而束手束脚。

不过众人很快发现,大麦队的武器,格外不同。他们选择了两把剑,两只戈矛,四只盾牌。

在往回走的时候,项羽忽然说道:“这身铠甲,加在一块怕是有六七十斤重。穿着它,行动太不方便。”

身边的项氏子弟点了点头,纷纷将铠甲脱下来了。

全场一片哗然,有不少人高喊:“大麦,你疯了吗?小心咬死你。”

坐在看台上的大麦:“……”

举着喇叭的匠户立刻派了一个人,询问李水的意见。

如果别人这么玩,李水肯定要制止的。但是项羽这么玩……说句难听的,反正他是反贼,死了活该。

更何况,李水知道他死不了。

于是李水向旁边那人吩咐了几句。

很快,收到消息的匠户举着喇叭,大声说道:“谪仙说了,法无禁止即可行。因为提前没有规定不许脱下铠甲,因此大麦队脱了铠甲,并不算犯规。不过……从此以后,不可以这么做了。”

淳于越忽然站起来,大声说道:“胡闹,这是以人命为儿戏。为了招揽观者,竟然让活人与野兽厮杀。这与烽火戏诸侯有什么区别?此例一开,我大秦危矣。”

李水无奈的说道:“淳于博士,你对我大秦这么没有自信吗?动不动就要危矣。”

淳于越还要再说话,嬴政淡淡的说道:“罢了,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吧。”

皇帝都发话了,淳于越无话可说,只能坐下了。

李水看着下面的铁笼子,心想:以后,该换个什么花样呢?

这时候,参赛的人都进了铁笼子。

随后,有匠户用车拉来了一些狼。

这些狼都被关在笼子里面,一个个狂躁不已,有不少狼的眼睛都是红色的。

匠户举着喇叭介绍道:“这些狼,乃是剿灭匈奴之后,从草原上运来的。凶猛无比,不过皮毛很暖和,肉也很好吃。”

“近日,商君别院将推出狼皮大衣,以及草原风味的狼肉,敬请期待。”

朝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