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来到这里以后,每天都在疲于奔命,但方选还是尽量抽空研究了这个大陆的历史。
根据吴自启所讲述的内容,五百多年前,这片大陆曾经短暂统一,之前是战国乱世。横向对比的话,相当于中国的战国和秦朝的历史阶段。
可惜这里的统一维持时间太短,被一次天降横祸彻底终结,之后陷入了长期的分裂。纵向对比一下,五百多年后的今天,就相当于中国的两晋时期。
西汉年间,葡萄酒就已传入中国,发展到两晋时期也有数百年,制造果酒的技术想必已经非常成熟。只是这个时代水果种植技术并不发达,想要喝到优良品种水果酿出的美酒,也只有王公贵族才有能做到。
又咪了一口,尝了尝牛肉。方选心中直骂老城主:“这老东西,生活挺奢靡啊,府里天天吃这个伙食。”
在农耕时代,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私人屠宰耕牛几乎就是死罪。而城主作为一方诸侯,显然想吃多少头牛都不成问题,而城外的那些难民,却连一顿粗粮都吃不上。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方选端起饭碗,边吃边摇头。
“吃什么呢?”周显的脑袋从墙头冒出来。
他气喘吁吁地爬上城楼,手里端着一碗麦粥,显然他也是饿得不行了。
“嚯,吃这么好。”周显凑过来,伸手就抓,同时问道,“方才说什么臭?”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方选说着,指了指城外的难民。
“别管这酒肉臭不臭了。”周显狼吞虎咽道,“你就说你吃不吃吧。”
“我吃!”方选急忙端起饭碗。
但看到周显碗里的麦粥后,他把自己的碗递了过去:“给你,吃这个。”
他知道,周显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吃过一次白米饭。
对方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最关心照顾他的人,他愿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周显也不客气,接过碗来,倒了一半在麦粥里,又将饭碗递回去。
二人各自拿着碗,就着食盒里的佳肴美酒开吃。菜肴虽好,可惜分量不多,二人只能吃个半饱。
“可曾看好那几个人?”方选丢下饭碗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