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不得一口把她给吞进肚子里。
…………
陈楠一边默默地喝着酒,一边漫不经心地盯着大街上的动静。刚刚喝完一瓶冰啤,大街上突然涌来一群人。
约莫有二十多个,奔涌的方向正是胡业酒吧。
这些人气势汹汹,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纹身、黄毛、红发…怎么夺人眼球怎么来。
至于衣着,那就更加千奇百怪了。
一句话,很另类!
唯一的相同点,就是嘴角都叼着烟。
跑在最前面的人,正是那個黄毛男。
“握草!还真让胡蓉说对了。”饶是陈楠自恃武勇,仍然被吓了一跳。
他打得最惨烈的一架,是以一敌二。
就是高中时暗中保护高雪那次。
结果毫无疑问,他被打成了猪头。
泥玛二十多人?
不好意思,从未经历过这等阵仗。
不过他非但不害怕,反而有些跃跃欲试。
如果连一群小混混都应付不过来,何以称霸天下?自从将战力提升至400点后,还没跟人打过架呢,他想知道自已现在究竟厉害到何种程度。
战斗,是检验战斗力的唯一标准。
…………
“竟然来了这多人?这下玩完了!”
全兴华看到大街上的场景后,吓得都坐不稳了,直接溜到了地上。
刘兰面色惨白,心中后悔得要死。
这不是典型的‘羊肉没吃着反惹一身骚’吗?
而且,这身骚还是因她而起。
怨得谁来?
之前雄纠纠、气昂昂的周路长和杨光友,也好不到哪去,两人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只有陈楠迅速恢复了淡定。
他默默地站起身来,默默地往楼下走去。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验证了‘喜欢狂唳的是狗,默默下口的是狼’这句话的正确性。
杨光友一咬牙,一横心,挣扎着起身跟上。
跟刘兰一样,他现在也很后悔。
悔不该为了面子和赌气,拒绝了胡蓉的劝告。
导致如今陷入了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