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炸了那座高耸入云的酒店,还有那个害主子身死的医院。

后来我成了那个国家,哦不,好多个国家列为的危险人物。

干这一行的,自然有些手段藏匿,自然轻而易举。

最后我杀了那个得到我主子肾脏的那个男人,我把那颗肾亲手摘了出来,让那个外国男人寄给了萧城亦。

自从杀了这个人后,追杀我的人更多了,居然还出动了军队。

可是我怕嘛?

哈哈哈,怎么会怕呢?

我混迹于贫民窟,偶尔看到有些看不过去的会出手帮衬一下。

在贫民窟我活的很自在,直到苏陌言那小子成婚,我回去看了一眼。

没想到他都已经成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没想到他结婚那天,方玄良一家也出现了。

那人也老了,居然老糊涂想用父亲的身份威胁苏陌言。

如今的苏陌言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孩子,好糊弄了。

轻而易举的就把人赶了出去。

我最后又看了一眼,看到方玄良过的不好,我也就没在难为他。

有时候痛苦的活着,才是最大的惩罚,让他知道明明眼前有着巨大的财富,他却丝毫够不着。

这才是最痛苦的。

再次回到平民窟的时候,没想到那些人居然找到了我。

看着那些乌泱泱的人,我突然就笑了。

大概是我杀人杀的太多了,终于要遭报应了。

我死了。

是被无数把枪给打死的,跟前世乱箭穿心有那么点意思。

我本来以为这次死定了。

因为我都看到国外传说中的那个黑衣人,一个骷髅头披着一身黑衣,手持一把巨大的镰刀。

是他们传说中的死神。

结果我就被一个光点给带走了。

然后我就被带到了地府,终于看清了那个所谓的仙人。

结果发现,这玩意居然是个粉色的兔子。

“你真是个大爷,我就是一时忙着没看你,你怎么把天都给捅破了?”

“你知不知道,死神都上门来要人了!”

流月嘴角抽搐的看着面前起的暴跳如雷的粉红兔。

“算了!”

“当我欠你主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