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炸了那座高耸入云的酒店,还有那个害主子身死的医院。
后来我成了那个国家,哦不,好多个国家列为的危险人物。
干这一行的,自然有些手段藏匿,自然轻而易举。
最后我杀了那个得到我主子肾脏的那个男人,我把那颗肾亲手摘了出来,让那个外国男人寄给了萧城亦。
自从杀了这个人后,追杀我的人更多了,居然还出动了军队。
可是我怕嘛?
哈哈哈,怎么会怕呢?
我混迹于贫民窟,偶尔看到有些看不过去的会出手帮衬一下。
在贫民窟我活的很自在,直到苏陌言那小子成婚,我回去看了一眼。
没想到他都已经成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没想到他结婚那天,方玄良一家也出现了。
那人也老了,居然老糊涂想用父亲的身份威胁苏陌言。
如今的苏陌言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傻孩子,好糊弄了。
轻而易举的就把人赶了出去。
我最后又看了一眼,看到方玄良过的不好,我也就没在难为他。
有时候痛苦的活着,才是最大的惩罚,让他知道明明眼前有着巨大的财富,他却丝毫够不着。
这才是最痛苦的。
再次回到平民窟的时候,没想到那些人居然找到了我。
看着那些乌泱泱的人,我突然就笑了。
大概是我杀人杀的太多了,终于要遭报应了。
我死了。
是被无数把枪给打死的,跟前世乱箭穿心有那么点意思。
我本来以为这次死定了。
因为我都看到国外传说中的那个黑衣人,一个骷髅头披着一身黑衣,手持一把巨大的镰刀。
是他们传说中的死神。
结果我就被一个光点给带走了。
然后我就被带到了地府,终于看清了那个所谓的仙人。
结果发现,这玩意居然是个粉色的兔子。
“你真是个大爷,我就是一时忙着没看你,你怎么把天都给捅破了?”
“你知不知道,死神都上门来要人了!”
流月嘴角抽搐的看着面前起的暴跳如雷的粉红兔。
“算了!”
“当我欠你主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