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林青竹十三岁时,与河南学政徐知纯的次子徐成显定下了婚约,只等徐成显再参加几场科举考试,年龄长几岁,便准备为两人完婚。
可是靖德二十一年八月,徐成显同家仆在黄河边上打猎时,不慎骑马跌入黄河,人马俱溺亡。
徐成显的尸首两个月之后方在下游四十里处被打捞上岸,已经没有人形,只能通过衣服辨认才认出。
林氏父女自然受这件事打击很大。
这件事情的不幸还在于,在传统的风俗之中,林青竹就成了望门寡,所以此后林忠德又托了人给女儿订下婚事,后对方终因这害人的传统风俗而退婚,原因即是对方家中老太太怕短了孙子的寿,硬是强拆了这桩婚事。
再之后,林忠德多次想给女儿再议婚嫁之事,可几番尝试都没有能够如愿。
林忠德在绍兴的老家已经积下家产一百多亩地,另有砖瓦房屋十几间,可谓颇有家业。
他的原配夫人韩氏为他生下了一女三男,均已经婚配成家,夫人韩氏和第三个儿子生活在一起。
韩氏知道林青竹的事情之后,便给林忠德写信,让他将林青竹送回故乡,并安排林青竹的大哥为她在家乡谋定了一桩婚事,这男人是当地的一位绸缎商人,此人三十岁上没了妻子,留下一子。
所以,这次林忠德辞了洛阳幕职带女儿回家,也是为了女儿的终身大事考虑,毕竟她已经十八九岁,过两年再嫁不出去,就会窝在家里变成老姑娘。
林姑娘的老父亲在叶家集突然身故之后,她之所以不愿意带父亲的遗体回家,甚至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回家,有一个原因便是,多年前她和母亲一起生活在绍兴的时候,她母亲便与大娘相处不洽,多次发生冲突,以致整个大家庭不睦。
这也是林忠德带了她们母女俩去河南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