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后世的解释,法律就是统治者制定出来体现统治者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障这些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能够得到实施。所以从理论上就可以说是权大于法,而不可能是法大于权。
在封建王朝好理解,反正就是皇帝做为当权者,出口成宪,自然就不会存在什么“谁大”的问题提出来了。谁大?当然是皇帝最大,谁想比皇帝更大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生路,造反成功;第二是死路,全族陪葬——九族的全族!
作为曾经有过不同经历的人,朱祁钰从心底里当然明白想要打造一个万世不朽的皇室最有可能的办法就是“君主立宪制”。在后世所谓的崇尚自由与法度的国家仍然有经济强国、军力…强国?好吧,反正是曾经的列国都仍然保持着王室“权倾天下”的传承。
一个发达国家,一个经济、文化都领先的国家,一个崇尚律法、自由、民主的国家,为什么还能保留一群王室成员趴在自己身上大口大品吮吸着息的鲜血,啃食自己的膏腴呢?
其中一个很简单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这个王室真的就只是一个象征性意义了,反正也没多大点事情,还能借着这个王室的名头成为世界多个国家的共主而拥有一大众附属国,留着又有什么问题呢?
而那些弹丸小国也留着王室成员甚至还有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其国情长期处于不稳定,派系斗争激烈等原因可能是主导了。谁弄死了这个王都不能被认可为正统,所以干脆大家都留着这个王供着,当是尊菩萨就好了。
你家去庙里上香只要弯个腰就行了?怎么着不都得上去磕一个?!那磕活的跟磕死的比起来是不是感觉上更有…至少在五官上的效果要来的真实点不是?
“其实朕想要的是一个集‘皇权’、‘相权’、‘民权’为一体的国家,这种制度可以更久远一些。”朱祁钰轻轻吐露了心声。
“嘶…爷可莫乱说,这话要传出去可是要天下大乱的。”汪氏吓了一跳,环顾四周幸好没有旁人在场。
洪武爷朱元璋干翻了宰相胡惟庸就将相权分到了六部,自此之后大明就不再设宰相一职了。所以朱元璋杀胡惟庸的原因之一经后人猜测也难免有夺相权的意思在里面。
如果朱祁钰要重新设相权,那可正是又干了一件违背祖制的事情了。难免被人抓住议论,甚至有人会兴风作浪也说不定了。毕竟相权,这可是可以跟君权抗衡的东西,当年是让朱元璋都退避三舍的存在,这得引起多少人侧目呀!
“爷可再莫说这种话了,这要是传了出去可真是翻天覆地般的大动静。奴不懂朝政也不想过问朝政,可这些事情奴还是懂的。若爷果真要作甚,可一定要三思慎行,切莫因违了祖制遭了天下侧目。”汪氏的话说的还算委婉了,在她的认知里这事情真要推行下去只怕不亚于一场达贼兵临城下的大灾难的。
朱祁钰还想跟汪氏解释一下,又见她那副紧张的模样索性不再分说,只是含糊应了下来,便让汪氏吩咐内侍安排膳食了。
晚膳一如既往很丰富,四菜一汤,刚好够吃,剩下的一点残羹剩饭喂猫都不够。朱祁钰自掌权以来就要求宫里注重节俭避免浪费,一直被很好的执行了下来——仅仅在皇宫里!
比如燕王府……那么大一家子,不能做得比瓦剌也先还过分不是?衣食用度是断断不能缺了的。
一边用着晚膳朱祁钰一边在脑子里思索着自己的想法是不是还有什么与时代完全脱节的地方,不然怎么会连汪氏都这么大反应。汪氏也不说话,只在一旁殷情布菜…总共也才四菜一汤,其实也就是替朱祁钰夹个菜、盛个汤而已。
以皇权代表立法权,以相权代表执行权,以民权代表监督权,理论上应该没有什么太大问题。被喻为经典的三权分立是立法、执法、司法权分立,以此三足鼎立形式掌握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从而使法律得以良性发展。
用皇权代表立法权,皇帝为天宪,出口就是律法,只要限定不能“溯及既往”就可以解决立法权牢固的问题。即便随着社会发展开始正式迈入君主立宪时代了,皇帝仍然可以作为法律可以执行的最后批准者。
甭管谁掌权,皇帝不签字法律就不算数,这至少能够维护住皇室最后一丝体面。而皇族有了这个体面,又有足够的皇室财产傍身,反正是当猪一样养着的,土杂还是杜洛克又或者荷兰香猪又有多大区别呢?
如果要重新设立丞相一职,那么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肯定是归于丞相之下,确实难免会形成一个权相霸凌皇帝的事情。但如果单独将三司独立出来那就成了……等等,拆了三司不正是司法吗?
六部中兵部为国防独立管辖,只余吏部、户部、工部、礼部四个大衙门归于丞相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