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他们听完皆面色一沉!
他们在部署底下做事这么久,早知道他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
可没想到,临死前还依旧这么失望!
作为一族首领,能将族人性命彻底遗弃!
也是该死!
……
几人,也无话可说了。
毕竟如今他们去骨已经成为天狼的手下败将,全部战力都已经在天狼内部。即使不愿服输,不愿去往天狼。也没有能力与雷带来的几十名尖锐抵抗!
更何况,那一百人是他们的亲人,亲人在哪里,他们就在哪里……
留给他们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收拾东西,成为天狼的一员!
他们根本对巨骨没有什么留恋之情!若不是巨骨,他们都族人也不会死那么多!
也不在乎巨骨要争霸这片大地所有部落的雄心!。
他们没布那样的雄心壮志,哦不,应该说是狼子野心。只希望,族人能够吃饱穿暖,雪季能够不挨饿受冻,雨季能遮风避雨。族里和睦相处,没有腥风血雨……
所以,当然没什么舍不得的!
相反,权衡利弊之下。
天狼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且不说加入天狼后不会遭到不公和欺辱,每个人都和睦平等。而且人数拔尖,有足够的底气和能力保护族人的安全,不用经历生离死别。
就光屏秋季交易会拿出来的那些东西。
黑夜照亮的油灯、清洗污垢的胰皂、节省时间体力的背篓、结实盛物的陶罐、无烟灼热的木炭……
哪一样是他们见过的?
哪一样不能证明天狼生活水平极高!
他们也有些私心吧……毕竟除了这些之外,天狼做的那些食物……当真是让他们念念不忘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