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凝飞跑过去,将野鸡捡了起来掂了掂,沉甸甸的有二三斤重。
野鸡脑袋已经被石子打得粉碎,气息自然是没了。
“初战告捷!好兆头!”
宁凝喜滋滋地把野鸡扔进背篓里,继续前行。
没走几分钟,手里的石子儿已经迅速地射向前方。
又是一只野鸡,也很肥硕,同样是脑袋粉碎。
他的背篓里很快就装了四只野鸡,三只野兔。
宁凝心满意足,找到山中溪水经过的地方,先将一只野鸡开膛破肚,用溪水洗干净了,点火烤上。
过了一阵子,香气就飘了出来。
等鸡肉烤熟了,宁凝美滋滋地大快朵颐起来。
虽然他只有一点盐佐味,但这时的肉是那种纯正的肉香。
咬一口,那香味充斥着整个口腔,真是太美味了,根本不用更多的佐料了。
原身之前打来的东西都“孝敬”宋任秀了,那天的兔子一家人一起吃,他也就能吃几口。
也就是说,这具身体可是很缺油水的。
所以,一只鸡很快就消失在他的五脏庙了!
吃饱喝足,宁凝又转了一圈儿,收获两只野鸭子,还有几条大鲤鱼!
装了满满一背篓,宁凝索性下山,直接请了假,去镇上副食品收购站,把猎物给卖了。
其实原剧情里,原身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宋任秀,想挫败那些竞争者,就太高调了,弄了点猎物恨不得嚷嚷的全村都知道。
若是像这样闷声发财,根本没人计较。
就连副食品收购站都收这些东西呢!
一天又进账了七块多!
如今钱的购买力可是很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