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如非凡所料,方靓顺利走马上任办公室主任,而后再无人提及她文凭之事。
办公室的工作,主要涵盖酒店日常接待、营销宣传、文件草拟及制发等等,对于非凡而言,这些都是“轻而易举之事”,有非凡在背后支持,方靓工作起来自然得心应手。
一天,检察院负责成一泓案件的办公人员致电非凡,告知 10 月 15 日成一泓盗窃案将开庭审理。
非凡原本打算就自己一个人去,可方靓知道后执意要一同前去。
开庭了,成一泓在法警的押送下,戴着手铐现身法庭。她身形消瘦许多,面色蜡黄,头发凌乱,神情萎靡不振,满脸愁苦。
随着成一泓出庭,非凡瞧见她的姐姐姐夫也来到了旁听席。
主审法官敲响法槌,“肃静,请安静!现在开庭!”
主审法官宣读了法庭纪律,随后步入刑事案件审判的简易程序。
审判长宣布案由以及现场参与庭审的相关人员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审判长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是否自愿认罪,同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成一泓当庭表示认罪。
检察院的那位办案人员担任公诉人,他宣读起诉书,详尽阐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审判长提出被告人可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证据,发表自己的辩护意见。或许是因请不起律师,又或许是觉得没必要聘请律师,成一泓并未请辩护律师,亦未进行自行辩护。
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是管制 2 年。
因被告人无异议,审判长要求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成一泓哽咽道:“我认罪、悔罪,今后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说着,她眼眶湿润,进而泣不成声,想来是真的懊悔不迭,非凡与方靓望着她这般模样,都也不禁眼眶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