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的百姓,爱看热闹,爱听故事。这是古今往来,都不如何变过得。
李长笑酒喝完了,钱财用光了。自也不好赖在酒馆不走。于是他发奋图强,做起了老本行。帮人看家护院。
他这合体强者,帮人看家护院,属实丢份至极。但李长笑却很享受这种赚钱法子。好像只要这样,他就能融入俗世百态,成为其中渺小的一份子。
他是扎入人堆,躲避什么,隐瞒什么,还是天性确实如此,已经难以分清,或者两者皆有,本就不必分清。
大余钱经济发达,赚钱好生容易。李长笑护院七天,每天脚踢恶犬、怒瞪行人、与对家对峙、不时飙几句污言秽语,不怎么辛苦,便已经到手“七两”银子。
李长笑不确定是这家主人格外大方,还是性情如此。于是“另择明主”,投奔了对家,改换阵营。
于是又过七天,他脚踢恶犬、怒瞪行人、与对家对峙、不时飙几句污言秽语,又赚七两银子。
他身上只有些碎银时,赚多少花多少,丝毫不心疼。可身上有好几两后,反而去想赚多些,存多些,之后就潇洒久些。
于是他游走各大宅邸门前。重复着脚踢恶犬,怒瞪行人活计。半个月去,钱财已足,将那既轻松,且来钱颇快的活计辞去,一头扎入了酒馆。
直到某日,那说书人说起了一些旧事,将他的思绪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