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朋克女王

格莱美奖得主、公告牌排行榜冠军、推特热门话题经久不衰的幸存者——海莉-威廉姆斯是史无前例的,她是流行朋克历史上最耀眼的明星,是WarpedTour舞台上的碧昂丝。在那个门帘刘海和镶钉腰带大行其道,过山车般剧烈起伏的riff和声势浩大的合唱还是音乐界最新风尚,人们把MySpace当成指南针,AlternativePress奉为福音圣经的2000年代,威廉姆斯取得了绝大多数明星究其一生都无法概念化的两个成就。

她发明了一种颜色,和一种情绪。

颜色,是她以温暖的火红打底,明亮、炽热、均匀、近乎霓虹橙彩的头发。

情绪,是三个字母,emo。

Emo,不光是一个跟摇滚有关的音乐学概念。它不仅仅代表复杂的吉他編配、古怪的歌曲结构、艺术化的底噪和动态拉满的节奏变化,也不限于自由奔放的诗词式写作和能量满载的情绪宣泄。Emo是一种亚文化,是一个与流行朋克共同生存的异端群体。

它是一群过于敏感、情绪化,每分每秒都充满焦虑的迷惘灵魂的集合。

是当时欧美青少年觉得最酷的时尚装扮与社会思潮。

是孩子们寻找与他们同样的被抛弃者,减少孤独感的方式。

而海莉-威廉姆斯,就是这些孩子们的磁石、火花与翅膀。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人们能够在2008年美国的任意一所高中遛上一圈,他们便不难发现海莉-威廉姆斯对青少年流行文化的巨大影响。走廊两侧,起码有一半的女生在模仿海莉的搭配,另外一半则通过嘲讽这种搭配来获得优越感与安全感。

与很多流行朋克歌手,比如绿日乐队的比利-乔-阿姆斯特朗不同,海莉-威廉姆斯是真的很会唱歌——她在切分音符里跺脚、摇摆、翱翔,用无尽的呢喃话语,倾诉着对这个世界的绝望、不满与略带戏谑的妥协。

这种我们一道对抗世界的感觉,让零零年代被永久打上了“反叛”的烙印。

零零年代的底色,就是反叛。

海莉-威廉姆斯,是所有反叛者里,最愤怒又最快乐,最娇小却最显眼,最柔弱又最有力的那一个。

“如果你真正喜欢音乐,就别进这个圈子……”

碧梨-艾利什反复咀嚼着海莉-威廉姆斯这句酒后真言。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缩在赵宥真怀抱里的她,稍稍坐直身子,眼神里的疑惑不加掩饰,“我必须得承认,海莉,我的年纪很小。在你最风光的时候,我才只有……七岁,八岁不到。没有办法完全理解你的音乐,和Paramore所蕴含的魔力。”

“但是我能从其他人的身上看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你知道吗,我哥哥……”

碧梨-艾利什指向猝不及防的菲尼亚斯。

“有那么一两年,他的卧室里贴满了你的海报——只有你的海报,就连天花板上都是,可以说,他每天都得先看看你,才能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Nottrue,Billie。”带着几分尴尬与害臊的表情,菲尼亚斯搓了搓脸颊,“……至少天花板上没贴过。”

“也许没在天花板上,但肯定在你的电脑屏幕里。”在大家伙儿善意的哄笑声中,碧梨继续揭哥哥无伤大雅的老底,“你最喜欢的那个姑娘,叫什么来着,斯蒂芬妮?她完全就是在EdHardy里给自己做了个海莉-威廉姆斯专项整容手术,就连头发都挑染成同一个颜色。”

“偶尔跟哥哥出门的时候,我们能遇见她。我哥哥对她痴迷到不行,我也觉得她是我遇见过的,最酷、最美丽的女孩儿。”

“她是我的女神,而说到底,她只是你一个拙劣的模仿者而已。所以,我的问题是……”

碧梨-艾利什摊开手,欲言又止了两三次,才将疑问抛了出来。

“这怎么会是一件坏事?”

“我从没有说过‘这’——是一件坏事。”海莉-威廉姆斯将重点词汇拖长,以表强调,“每次出席专辑签名会,在唱片店外面的小巷子里遇到围堵我的那些……哈哈哈,小海莉们,看到她们火红色的头发,和浅绿色的眼影,我都会有一种活在奇妙幻境里的感觉。在那一刻,我能感受到我是……啊,我不想听上去显得很自大,但我真的能感受到我是她们生命中的一部分。是她们在那个阶段,表达自我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