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子的讲述中,汪知意也慢慢听懂了。
女子生于普通农家,十七岁嫁与隔壁村一男子,嫁过去之后每日里总是做不完的活,而夫君只需要坐着或躺着指挥。
过了几年,两人生了个女儿,婆婆开始不满,骂她是不会下蛋的鸡,生不出儿子,公公也在一旁用嫌弃的眼神看她。
她回过几次娘家,娘也总是劝她,“等过几年再生一个儿子就好了,做人媳妇的,总是要干活孝顺公婆、伺候夫君的。”
过了几年,她又怀孕了,怀胎十月,生下了一个女儿。
于是,月子都没出,她就每日继续那些干不完的活,每天吃的还不如猪食。
而她夫君又每天拿银子出去赌,欠下了赌债。
要债的找到了家里,他竟将主意打到了不满七岁的女儿身上,要拿她抵债。
女子不同意,紧紧抱着女儿,却被他打断了腿,女儿也被抢走了。
她疯了一样拖着断腿追着马车跑,最后也不过又挨了一顿打,女儿也没有追回。
她浑浑噩噩的回到家,看着家里嗷嗷待哺的小女儿,终是哭出了声。
日子继续这样过,她像一个失去灵魂的木偶,遭受夫君的打骂,公婆的嫌弃,好几次都差点没了命。
直到昨天,她那夫君竟然再一次把才四岁的女儿卖了出去。
这还不够,他还想将女子卖了!
女子疯了,那都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啊,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夺走她的孩子。
她要和离,她不要与那畜牲一样的男人过一辈子,不要与这样的男人去生孩子,她要找回她的女儿!
汪知意听完也沉默了,真的太惨了,这男人也着实不是东西,那可是血脉至亲!
安排了人去女子家里查证,之后帮女子办理好了和离证明,最后,汪知意问那女子,“大姐,要不要立女户?”
“女户?”
“正是,若是和离之后无处可去,可以立女户,之后你就是一家之主。”
“那就立!”
帮女子办理好一切,汪知意派去的人也回来了,一切属实。
那男人不同意和离,倒是闹了一场,一个女人也能卖不少钱。
但汪知意给盖了章,威胁男人若是还敢动那女子一根手指头,必会叫他把牢底坐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