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歌的动作很快,我解决掉小丑之后,他冲进去手起刀落抹了马卡其的脖子,从他脸上很容易地取到了那块皮肤。
“第二块。”
贝妄的动作比我想象的还要快,他闯的副本是一个巨大的歌剧院,舞台上正在表演着歌舞剧,而那些演员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一块黑色的印记。
我比对着手里的地图,然后对着贝妄喊:“从左往右第三个!”
那个人似乎是听到了什么,一支队伍立刻开始变换着队形,那个演员转着圈退到了后面。
这些人穿着一样的衣服,化着一样的妆容,贝妄看的眼睛都要花了。
“贝妄!在后面!”
林念很快看出了区别,“贝妄,头上戴着金羽毛的那个。”
我看出来,其他演员头上都是戴着银羽毛,看来她是领舞。在歌剧院闪烁的灯光下,那些羽毛的颜色我根本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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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了!”不到半分钟,贝妄就拿到了那块皮肤,也可以说,他把人家整张脸都扒下来了。
“第三块。”
“该我了。”林念说。
她的副本很奇怪,是一个漆黑的房间,她就在里面绕着圈地走。
“第四块。”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们身边。
“这么快?你不是什么事都没干吗?”贝妄说。
林念微微一笑,并没有过多的解释。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还在忘我地进行着,丝毫没察觉到危险正在悄然靠近。
“快了,还剩最后一块。”我说。
贝妄往后瞥了一眼,“快跑!”他刚说完,就被我用瞳术送回去了。
我们也回头看去,只见一大波“人”朝我们涌来,这些人双眼发着红光,一副好几天没吃过肉的样子。
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跑!
本想着杀出一条血路,没想到越来越多的“人”几乎要把我们包围,我们无路可走,被他们死死包围在中间。
那“人”一巴掌下去,地图差点被他撕碎,不过还好,撕破的只是我的脸。四道血痕出现在我脸上,陈歌开了枪,只是枪声并没有将它们吓退,反而引起更多的“人”朝我们涌来。
“有没有火?”林念问。
陈歌掏出打火机给她,她擦了一下,冒出火焰,直接扔进了那些“人”群中,它们一见到火,就忍不住去抓,即使火烧到身上也无所谓。
“快走!”
我们跑到一处空地,贝妄也被我放了出来,“太惊险了。”
“你怎么知道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