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林一罗笑笑没说话,是啊,她也曾经想要离开这个伤心的,毕竟半年前,她真的以为自己会活不下去的。
但她还是活下来了,并且还找了份工作自力更生,每天也照样活得有滋有味的。
“谢谢你的关心。”接着又转移了话题,“听说你对玲玲很好,其实我以为,像你这个年纪的都还只知道玩。不想你懂得还不少,我很想知道,你和她是怎么认识的?”
“就是在这啊。”他好像还很自豪,“我这家洗浴中心的光线不错,也干净。我来的那天是跟着我爸的老哥们儿一起,她过来敬酒,走起路来风情的不行。一开始她理都不理我,大概是觉得我年纪小。不过我可是很正经的,为了博美人一笑不惜挥洒千金,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要知道我费了多少力气才终于追到她,命都快要耗没半条了。”
林一罗对他的夸张描述似笑非笑,23岁的小孩,大学刚毕业没多久,按理说整天出入这种地方,一定会倾家荡产。
但是他赢在了起跑线上,如果你以为他只是很俗很普通的富二代,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姓陈,单名一个辙字,崔玲玲还在此之前曾很得意且骄傲地向林一罗炫耀道:“陈辙嘛,他就是咱们县内那个陈家的远亲,是有血缘关系的!虽然不是陈老太爷的亲儿子,可亲戚也够用啊,他表姐陈钰你总听说过吧?”
陈钰。
林一罗当然对这个名字很熟悉了。
更何况,崔玲玲不是一般的拜金女,如果分等级,她已经进化完毕,成了超级进化体。在金子堆里滚来滚去摸透了路,她知道哪块金子最真,也知道哪块金子密度最大。
这些都已是毋庸置疑的,林一罗一直都很清楚。估计崔玲玲早就被陈辙那一身明晃晃的爱马仕闪瞎了眼,这回傍上的是既年轻又富有的美男子,她肯定天天晚上兴奋地在家跳健美操,心想着下半辈子不愁衣吃住行玩疯癫闹了。
而林一罗心里一直也很清楚,只要和崔玲玲这样的人搞好关系,她想要钓的鱼,很快就会自行咬上她放出的线。
甚至于是,不用把线放得很长。
她瞥一眼陈辙那很骚包的镶了钻的金灿灿手机,然后起身和他说了一句:“失陪下,我去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