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
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4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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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30 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
31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必照这例办理。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33 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盖,有牛或驴掉在里头,
34 井主要拿钱赔还本主人,死牲畜要归自己。
35 这人的牛若伤了那人的牛,以致于死,他们要卖了活牛,平分价值,也要平分死牛。
36 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必要以牛还牛,死牛要归自己。
这段文字取自《圣经·出埃及记》21章,主要描述了神通过摩西向以色列人传达的律法和条例。这些律法涵盖了对奴仆的待遇、婚姻规则、严重罪行的惩罚、以及公平补偿原则。以下是一些主要内容的概述:
1. 奴仆的待遇:以色列人可以买卖奴仆,但他们的服役时间有限(如服役六年,第七年可以自由)。男奴仆有一定的自由权,女奴仆的待遇则更复杂,涉及到婚姻和赎身的条件。
2.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律法中提出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强调报应的对等性,即伤害他人应得到相同的补偿。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同时限制报复的范围。
3. 家庭关系:包括对父母的尊敬,若有打骂父母或拐带他人等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包括死刑。
4. 牲畜和财产的管理:规定了牛触伤或触死他人的补偿方式,强调主人要承担责任,如果牲畜曾有危险行为,主人不加防范,则要对伤害事件负责。
5. 损害赔偿:若因为争斗等原因导致他人受伤或流产,则需支付相应赔偿或赎命的价银,以确保受害者得到补偿。
这些律法旨在建立一个公平、秩序的社会环境,既保护弱势群体如奴仆的权益,又对犯罪行为设定明确的处罚标准。这些条例在古代以色列的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也影响了后世法律对责任和公正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