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汉海明威: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野的猎,钓最大的鱼

胡宇伦 胡宇伦 3411 字 3个月前

硬汉海明威:喝最烈的酒,泡最靓的妞,打最野的猎,钓最大的鱼

每日轻读书

首发

2024-8-1107:00贵州优质文化领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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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一个硬汉,一个最具有传奇色彩的作家。

他一生不是在冒险,就是在冒险的路上,无论是写作还是生活。

他从小练习拳击,打架斗殴,街头浪荡,打垒球,亲自上过斗牛场,他钓过一吨重的马林鱼,钓鲨鱼差一点打破世界记录,与千斤鲨鱼恶斗七小时。

他去非洲打猎,更野,是打狮子的好手,连豹子也打。

他还是猎艳高手,宣称可以跟好莱坞任何一个女明星共度春宵。

他四次亲历西班牙内战,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18岁在意大利前线身受重伤,身上留下了237块弹片,经过13次手术还未能全部取出,连医生都觉得他活不下去了,可他愣是挺了过来。

他一生,从未放弃冒险,冒险也总是让他受伤,光是脑震荡就有很多次,他抱怨说都撞烦了。

最终,各种疾病让他连写作都困难,在一个早晨,他拿出枪,打碎了自己的脑袋。

在《老人与海》里,他说:

人可以被毁灭,不可以被打败。

到底什么是硬汉?我觉得,一个人不屈服于任何环境,始终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就是硬汉。

01

在十九世纪的最后一年,在芝加哥郊区的橡树园,海明威出生了。

海明威家在当地颇有声望,全家都是虔诚的基督教信徒。

母亲是一个规矩传统的女人,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专业歌剧演员,在外教音乐,也是教堂唱诗班和一些社会团体的活跃分子,坚定地认为自己的家庭有受人尊重的文化修养。

海明威的父亲,是医生,除了救死扶伤,还热爱冒险,酷爱打猎,喜欢钓鱼,总之,体内有一股压也压不住的冒险情绪。

橡树园是闻名当地的中产阶级小镇,那时候,中产阶级家庭的生活循规蹈矩,井井有条,十年如一日,就连激情,都要在可控的范围内。

这种生活要求人们举止有度,穿戴适宜,医生要活得像医生,老师要活得像老师。

总之,你扮演着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就要活成什么样。

一旦不符合这些标准,就是离经叛道。

在这种氛围下,海明威的教育,也应该是规规矩矩的,与其他孩子一样。

但他有一个奇特的老爸,这是他的幸运。

海明威三岁的时候,医生递给儿子一根鱼竿,三岁的海明威,跟着父亲去贝尔湖钓鱼。

三岁的他,脚踩荆棘,双手叉腰,向世界宣告:“我是海明威,我什么都不怕!”

可是母亲希望海明威去教堂唱诗班,学音乐,上小学的时候,给海明威买了大提琴,弹琴优雅,像文化人。

然而,大提琴败给了鱼竿。

有一次,海明威生日,父亲又送给他一支猎枪做礼物,这些东西,将海明威在野性的路上越带越远。

狩猎,拳击,他杀死过一头豪猪,开枪射击大蓝鹭,从狩猎督察官眼皮底下逃走,在母亲的琴房中打拳击。

他成了一个不规矩的人,挑战着他生活的环境,他要自己活出来,用自己的方式,去挣脱那个试图束缚他的世界。

02

一个不规矩的孩子,在学校是学校的“小麻烦”,在家是家里的“小麻烦”。

母亲让他学琴,他在琴房打拳击。

他奇奇怪怪地成长着,10岁的时候,抽了人生的第一支香烟。

12岁的时候,喝下了人生第一杯烈性威士忌。

13岁,他抖抖索索尝试了人生的第一个女人。

真是早熟。

15岁,他更加叛逆,伙同一帮同学,公然违反禁酒令,喝酒,胡闹,打架斗殴,远足几天几夜不回家,玩得昏天暗地。

他活得像个野孩子,让母亲一次次惊慌失措。

可是少年的海明威,径直溜出樊笼,奔向人生的旷野。

他有一个强悍的人生信条,什么都想试试。

他喜欢去贫民窟,混乱的贫民窟里,生机勃勃,他跟意大利人打架,跟黑人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混血儿打架,常常鼻青脸肿地回到家里。

因为爱打架,他还是各家医馆的常客,鼻子眼睛因拳击受伤,手肘胳膊伤痕不断。

他不是一个规矩的学生,却是校园里一名有天赋的才子,12岁那年,他写了一个故事《我的头一次海上旅行》。

后来,他成了校刊编辑,17岁时已经写下24个故事,风靡校园。

但在母亲看来,海明威这样,是不会有出息的,因为“闲散的生活方式容易腐蚀灵魂”,母亲担心他的灵魂会变坏。

因此,他写在家里的稿子,常常被母亲当成废物清理了。

尽管他的故事吸引了一批读者,校刊也办得有声有色的,海明威回到家里,也在不停地写,但母亲还是担心,靠写作能活下去吗?他不会一辈子穷困潦倒吃不上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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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少年身上就是有一种和世界作对的勇气,他无所畏惧,不紧不慢地走着。

03

高中生海明威,有一个响彻校园的口号:海明威,酒满杯。

他成绩好,体育好,就连打架,都无人能及,鬼点子又多,野性十足。

年轻人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高中毕业证,全家人都理所应当的觉得,他应该去上大学。

可是海明威呢?他拒绝考大学。

高中毕业生海明威,选择当一名记者,每周15美元的工资。

他写新闻稿,报社规定,必须用短句,风格干净明快,多用动词,不允许出现抒情的形容词。

海明威记住了,他埋头苦干,稿子很少被退回。

这份工作,让他的文字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1917年,美国也卷入了一战的漩涡,海明威做了半年记者,就报名参军,希望能去前线参加战斗。

然而,他左眼先天性视力不好,成不了军人。

但你以为他会因此放弃吗?

不,没有机会,他就自己给自己创造机会,他加入红十字会战场服务队,为的就是到达前线。

他随军远渡重洋,赶赴意大利前线,上了战场,他不畏危险,不顾生死。

他冲向炮火最密集的地方,旁边的人心惊肉跳,他大呼过瘾。

他上前线,给战士们送香烟、巧克力和口香糖,东西分完,他随手抓过一支步枪,熟练的动作让部队的老兵点头赞赏。

他一边装子弹,一边往嘴里丢口香糖,伴着硝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