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阿三也不是陈猎户的亲儿子,也是在一次进山打猎回来时捡的。
那时候陈猎户的母家也说过亲,因为他有本事,很多村里待嫁女子都很中意。
只可惜陈猎户为人憨厚老实,接受了官家的安排。
腐败的朝廷为了应对日益减少的人口问题,颁布过律令。
只要是到了结婚的年龄就必须成婚,他们规定的便是男子十七,女子十四。
而且每年还会有府衙的强行撮合,虽百姓不满意这样的做法但也没辙。
谁叫不结婚的就会被充军发配,女子可能会被卖到有钱人家做丫鬟下人。
府衙这边还会安排一些罪臣家眷适龄女作为拉郎配,情况也是一样,女子没人要就会卖进官窑做妓,拒绝的男子同样也会做徭役改奴籍。
那时的陈猎户看着一个官家女眷甚是可怜,因为娇弱没人愿意留作媳妇。
眼看没人要就会被卖做官妓,陈猎户一发善心便留了下来。
那时候百姓人家的审美主要是看好不好生养,能不能干活的劳动力。所以女子要想找婆家就要体力好,看着壮实些好生养。
官家罪臣小姐都是手不能担肩不能扛,体态纤瘦不好生养,也就没啥人要常被称为百姓口中的赔钱货。
陈猎户有本事的人却找了一个赔钱货,这要是没结婚还能接济一下母家,现在倒好陈家也因为这个分了家。
重担都压在陈猎户身上,娶回来的这个小姐确实也和大家想的一样。
从没受过苦的大小姐哪能成天陪你吃糠咽菜,虽说猎户能吃上肉那也不是顿顿有。而且吃的再好也没以前的经济条件,所以很快大病了一场,没两年就死了。
在那两年中也没有给陈猎户生养个一男半女,后来又找了一个,结果就是因为他捡回来阿三人家回了娘家。
听说后来娘家又给许了一个,算是趁着年轻又赚了一笔。
这些也都是外话,说道阿三后来没了这个爸爸,靠着从小跟着打猎学到点本事,这才勉勉强强活了下来。
当初陈猎户没有回来传言有好多,这里就不提了。
但阿三算是大小伙子,这劳动力陈家还是想要的。
却不知阿三今年也到了结婚年龄,别说提亲陈家给他的规划。这不出个门就捡回来一个女娃,开始大家还以为阿三猎回一头野猪嘞!
这一掀开帽兜一个娇小的面庞出现在大家眼前,从面容来看姑娘生的倒也水灵。
长长的睫毛,乌黑浓密的秀发。皮肤也是像剥了壳的鸡蛋,嫩的总想叫人不由得捏上一把。
还是村里正好心,找了一身小些的布麻衣让他媳妇给换上。
只是这小胳膊小腿的看着就叫人心慌,她太瘦小了,身高好像才到一米五吧!
可别看这小家伙身子瘦弱,正所谓细枝节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