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半生经历了无数亲朋好友乃至陌生人的死亡,每一次他们的死亡都带走我的一丝原气但也坚定了我活着的无意义,当某一天我突然发现或醒悟到也许我此生认识的故人已经大于或超过了我认识的尚还活着的人,那满天的星斗仿佛都化做了熟悉的眼睛……
2024年9月22日我接到发小把兄弟二哥张铁的微信说大哥李明于上午10点多在广州家中去世了……
于是我当即发微信哀悼:惊悉发小把兄弟大哥今日在广州家中去世,一时无语凝噎!特节选转发此文纪念(我曾在本书第十章“年代广场,自焚事件”对他的生平和我们三个的友谊有详叙)。
9月23日又接到诗友历铭的电话说诗友临轩在尔滨病重住院(此两位仁兄在本书中多次出现,是我大学时代因诗结交的一生好友)……
于是我仿佛又一次听到死神的脚步声响起,一步一步向我逼近一一于是触动了我想写“死”这一章,向死而生,虽死犹生……
第一次对死亡的印象:
“四岁被爷爷从花河接到奶奶家的小乡村密山县连珠山公社永新大队。印象最深的就是在五、六岁的时候,两次与死亡关联事情的发生,说不清楚的潜意识里最初促使我写诗的很重要的动机。一件是邻居家有一个老爷爷,八十多岁死了,当时那个年龄对死亡没有概念,人怎么会死,怎么会消亡,这让我觉得是特别残酷的事情,怎么想都想不通。另一件有一天下午三点多钟,爷爷奶奶都下地干活去了,我自己在屋里呆着,突然下大暴雨,那时候农村每家墙上悬挂一个广播喇叭,一个闷雷击中了它,立刻冒出一个大火球,恐惧又跟死亡关联起来了。甚至到今天,我认为每时每刻都面临着死亡的阴影对我们的笼罩。我写诗是因为诗最能直接表达,从开始到现在我的诗就是为了对抗死亡。”
“每当一个人深夜独处时我都会不期然地想起青葱岁月想起王丽群。她虽然已与我天人永隔,但我总能感到星空中有一双眼睛在熠熠闪耀。特别同时还有奶奶和爷爷的两双目光在慈祥地注视着我,仿佛天堂离我那么遥远而又如此亲近…...”(节选自本人另一篇小说《天堂恋人》)
《奶奶与天堂》
奶奶的过早去世,使我第一次仿佛觉得有了天堂的存在。这五十年来,每当我想念奶奶,无论身处何地、独自一人抬头遥望夜空时,总能看到她老人家那双明亮而亲切的眼神注视着我……
那是1975年的一个乡村的傍晚,奶奶病危前夕,爸爸带着妹妹弟弟从城里赶回来,姑姑说为了准备后事,安排我们兄妹到邻居王会计住。我依稀记得临出家门时我最后望了一眼病痛中奶奶苍白的面孔,那夜的月亮好象提前挂上了天空……
第二天一早,我们在朦胧中被叫醒,才知道奶奶己于昨晚仙逝。恍惚中第一次觉得死亡离得如此之近又那么不真实。直到回家时看到院里摆着一口棺椁,爷爷、爸爸和姑姑及来帮忙的村民在摆放祭品,我才真切地悲切地感到了奶奶竟然离我而去!
在大家忙于丧事时,我一个人偷偷躲在院里左侧金色麦垛后面茫然无措。听大人们举办完丧事仪式后,在吹吹打打的哀乐中把奶奶送到村后的那片白桦林中入土为安。而我则一直呆在麦垛后无言地啜泣,等人们走出院子好远才放声大哭起来……
奶奶去世后一年,由于爷爷与我祖孙二人生活几乎无法自理,同时也考虑我的教育问题,爸爸把我们接回了美丽的小城牡丹江,与妈妈和全家人团聚了。
结束八年与奶奶相依为命的乡村生活的那天,我在村小学的操场上与朝夕相伴的小伙伴互相交换文具礼品。在赶往初次来时的连珠山镇火车站的路上,我反坐于吱吱作响的牛车上、久久地回望着那片埋葬着奶奶的白桦林和那个山青水秀的小村庄……
《爷爷的“乡村病”》
1976年,因为敬爱的奶奶过早离世,我和爷爷被爸爸接回山青水秀的小城牡丹江。进城之后,在乡村度过大半生的爷爷,由于不适应市井生活,一直到他驾鹤西去之前,都在吐槽并不断做出一些反常理的喜剧之举。
首先吐槽的就是城里的粮食没有粮食味(因为是陈粮),其次蔬菜不新鲜不丰富,不像在乡下最常说的顺口溜:这黄瓜和豆角是俺们家自己种的,这鸡蛋是俺们家自己的鸡下的,这猪肉是俺们家自己养的猪新杀的……所以他老人家的后半生可以说一直活在对乡村的怀念之中。
最早我们家在城里也是住着一个带院子的平房,为了缓解爷爷的寂寞,特意给他养了一只德国黑盖大狼狗,这只狗非常凶猛,看家护院是把好手。但却被爷爷驯得或者说打得服服帖帖。后来的某一天因为发情跟一只母狗私奔了,留下全家人好一阵子“忘恩负义”和“重色轻主”的痛骂……
后来爸爸的单位新分了一套楼房的4层的三居室,全家人本意是想让爷爷享享福,所以把他接去了,未料到才住了一个星期他就受不了,说什么没院子不在一楼不接地气,出去活动活动还要爬4楼太累太不方便!最后拗不过他,就让我陪他重新住回之前的带院的平房。
我跟爷爷进城后的有趣故事都是发生于这座平房。当时我们住的地址叫爱民街60号,是个裤衩式的胡同,我们家住在右侧的最里面,共三家人。左侧住着四家人。爷爷在乡下养成了扫院子的习惯,因此进铖里也闲不住,每天清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裤衩胡同的左侧和公共部分全部清扫一遍,因为是土道,所以他的身上落了一层的尘土,但他选择回到家里关上门拍掉,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常常把屋里搞得尘土飞扬,气得妈妈直翻白眼并大声嚷嚷……
爷爷在乡下养成了早起的习惯,我当时正在报社做记者并写点诗,一副文艺青年的嘴脸。所以我们的作息时间是完全颠倒和错位的。这可苦了我,他老人家每天早晨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炕上卷他在乡村时一直种和抽的旱烟,卷20-30根装到一个铁皮烟盒里,够他抽一天的了。然后他就去做饭,在此之间,他会一遍一遍地嘟囔:小兔崽子(我属兔),别睡懒觉了,赶紧起来吃饭!
爷爷喜欢喝点小酒,而且每顿不超过二两,但一天要喝三到四顿。按照现在的说法应该是最养生的方式了一一活血提神去寒。而且爷爷喝酒喜欢热闹,爸爸和我都是爱交朋友的人,所以家里总是人来人往,来的都是客,无论身份辈份,爷爷都要拉上人家喝几盎并配上他的拿手菜:大葱炒鸡蛋、爆炒土豆丝和油杂花生米。来宾们也都乐意陪老爷子乐呵,所以家里常常小酒不倒人声不断。爷爷是我此生见过的最和善、最随和与人缘最好的人,凡是来过我家的人,只要一说起当年就一定会先提到爷爷。他的质朴、善良、谦逊、热情和诚恳几乎是无人能及的。有点像罗贯中最著名的油画《父亲》的形象,但爷爷比他有文化更清癯,毕竟是上过三年初小的秀才。
爷爷呆不住,总要找点事做。后来爸爸就给他找了个晚上在市供销社打更的活。但他还有自己的副业就是“捡破烂”,捡纸盒子和电线,前者还好轻便干净,后者外面包有胶皮,他常常拿回来放在炉火中烧掉,一阵阵呛鼻的胶皮味搞得家里仿佛工厂的车间一样。当在当地也算有头有脸的爸爸反对他捡破烂时,他会反讽说,嫌我丢你脸了,不就是个处级干部吗?!爷爷只所以这么说是有他的底气的,土改时他就入了党,一直担任小队的会计,可谓老革命也。
而且爷爷通过捡破烂做了一件与我相关的“大事”,就是因此攒了五千块钱为我娶熄妇用。我几个未上大学的邻居都结婚早,常常带着老婆和孩子来串门,爷爷就会充满羡慕和嘲笑的双重表情和音调:看看人家。也向人家学习学习。别一天没正事。虽然那时的我一脸的不屑,但其实我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让亲爱的爷爷看到我娶妻生女……
1990年初我所谓弃文从商到了大连,这是我从小到大除了上大学四年、第一次跟爷爷分开这么远这么久。直到2年后的冬季,当时我正和几位前同事和朋友一起出来创业,有一天突然接到姑姑的电话说爷爷病重住院了、让我抓紧回去。我二话没说买了张火车票就往回赶。下了车直奔医院去看爷爷,此时的爷爷还很清醒,见到我就如释重负地笑了。我陪爷爷坐了一会儿唠了一会儿嗑,就说回来途中没休息好,先回家睡一觉。等我回家睡了一小阵,姑姑的电话又打过来说爷爷在找我,于是我又跑回医院,这时的爷爷嗓子里憋了一口痰,我扶着他拍他的背,由于我当时还没完全清醒过来有点迷糊、所以一失手把爷爷摔倒了。等我再把他扶着倒在枕头上,就发觉他老人家慢慢闭上了眼睛,两个眼角流下了大粒的泪珠……
爷爷临终前还在纠结一件事,说他捡破烂为我攒得五千块娶媳妇钱,被给他剃头的师傅偷走了。其实后来家人发现那五千块钱被里三层外三层地用手卷包着、就静静地放在他生前屋里炕琴的抽屉里……
《六指(zen)姥爷》
我对姥爷第一次最深的印象是1975年,我从生活了8年的爷爷奶奶的小乡村回到牡丹江爸妈家。那年的春节我去林海雪原深处的柴河林场过的,最后一段就是坐的《林海雪原》小说描写的小火车。见到姥爷时发现他长着非常人的浓眉大眼尤其那副长寿眉更充满异象。更惊奇的是他竞有六根手指,左手大姆指并列两根手指俗称六指(zen)。后来我问起妈妈,妈妈笑着说你也是六指呀,只不过你很小的时候就做手术割掉了。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左手的大拇指为什么比右手大姆指窄且软、右侧还有一条疤痕。
我与姥爷神奇的遗传联系更惊现在2000年一个夏日的黄昏,当时我正与朦胧诗人敬亚和小妮夫妇在郑州住在一栋别墅里,老徐带着我给一位号称杜甫第36代传人的河南开发商老杜做顾问,老徐任总策划,我是董事长特别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