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自己的要求有些无礼,可是让他一个人在荒郊野外,而且不认识路,他真的害怕万一路上出来个野兽把他吃掉了怎么办。
跟在大人身边,会让他有种安全感,就算言初不认识路,跟在对方身边总比自己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外强。
“天都城?刚好顺路,上来吧!”言初听到天都城,这就是自己要到达的下一个城池,他还准备进城准备点物资呢?
这几个月走走停停,他带的东西都吃完了,虽然已经金丹的他不需要吃东西,但是口腹之欲,大家都能理解的。
洛景轩闻言,立马爬上了驴车,虽然驴车挺慢的,但总比他两条腿强。
“你一个小孩子怎么会在荒郊野外的?”言初问道。
“我本来和我爹娘去庙里祈福,没想到遇到了劫匪,本来在家丁的保护下,我还是挺安全的,但是不知道谁打晕了我。
醒来后,那些人想把我卖了,我自己趁他们不注意偷偷跑了出来,然后被他们发现了,就被打了一顿,然后就昏迷了,醒来后,就看到了大哥哥。”洛景轩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的遭遇。
“到了天都城,你能找到自己家在哪吗?”据言初所知,天都城也挺大的,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市。
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应该不可能把整个城市都转过一遍吧!
“当然,我家很好找的,我娘可是天都城城主的女儿,我爹是天都城第一人,随便一打听大家都知道,不愁找不到人。”洛景轩自信的说道。
“竟然还是个富二代。”言初打量着洛景轩。
这小子确实长得白白嫩嫩,皮肤白皙如雪,吹弹可破,宛如瓷器一般细腻。
看起来确实就像是一个世家娇宠小公子,备受家族宠爱,没有经历过生活的苦难和磨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