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的口供,证据他会收集好,然后一起丢到警署门口,以后再想办法干掉他们。
这样即便是警察都怀疑不到他乌鸦的身上。
要不然这种事多此一举,脱裤子放屁还惹自己一身腥,只要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干。
但是他乌鸦哥就是做了,当表子还非得立个牌坊。
要不然最近他乌鸦的名声在江湖上怎么扭转的?
爱护小弟,出手大方,讲规矩,有义气。
听听,听听,这说的是他乌鸦吗?
没过多一会儿,六个人的口供就写完了。
当然,肯定是自己的写的少,别人的写的多,这是人之本性。
什么几几年谁谁谁把谁砍死了,哪一天谁走了多少粉,哪一年谁靠着放高利贷,霸占了人家妻女,玩儿完了还把人卖到马栏。
一桩桩,一件件,枪毙他们八回都不为过。
当然,乌鸦大哥别说二哥,他枪毙两个半钟头,只能说有点过分,却不是没有必要。
“呦呵,和我玩儿花花肠子?只供出来了三百万?你当全兴社的大哥多少年了?根据我的调查,王叔,你跟着冬叔快三十年了吧?”
“就算你只当了老大二十年,一年五十万你都搞不到,踏马的你怎么混的?口也屎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