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话讲到这个程度,双方之间的分歧已经很明显,王星不会因为温晓光的威胁就不再对微拓所持有的股份动心思,温晓光自然也不会放心的从此以后不关注他的一举一动。
股权稀释通常可以通过两种办法来实现,一是增资,这其实就是所谓的融资,因为再融资时需要出让给新的投资个一定的股份,这个出让当然是大家一起出让。
第二个办法就是股权转移,国内的法律规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移是自由的,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要经过半数股东的同意。王星完全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要求温晓光将部分股权出售给其他的投资人。
他找的道理也许就是其他的投资人有其他的‘付出’能给公司更大的收益。
这也不是没发生过,刘强东作为强势的领导者就曾要求老虎基金必须出售一部分股权给新的投资人,其中利益交叉非常复杂,不是说投资人说什么,创始人就得听什么。
基本的逻辑是,你的公司越好,创始人的姿态就可以越强硬。
温晓光也可以这么做,如果哪个投资人动作出格,他就可以这么要求,否则在之后的利益分配中可以一再压缩它,并且通过不断的增资或融资方式来稀释他的股份,甚至还有些恶意稀释的办法最终将其踢出局。
指着鼻子骂一个人不要脸是没有用的,只要他做的符合规范。
千万不要让自己沦落到只能自己骂被人不要脸,成功者要努力的让别人骂你不要脸,因为与此同时,他正在品尝失败。
事实上,美团公司的投票权依然在王星手上,他可以决定大部分的事情。
就像扎克伯格对他的联合创始人萨维林做的一样——小扎通过新公司收购旧公司,在重组的公司内稀释萨维林股权,拉拢其他投资人,获得对方投票权等一系列骚操作,最后将占股30%的facebook联合创始人开除,最终闹上法庭又和解,萨维林拿着4%的安慰奖离场。
因为控制权不在手上,所以投资人和创始团队如果发生矛盾,那么一般都会以相对体面的方式离场,或者只留下象征性的股份用来捣乱。
这也是阿里后来之于美团做的事情。
但在温晓光这里又有些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