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奖了,”老人看着许志林,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我不过平时喜好附庸风雅,与三两好友相互切磋交流,境界还没有高到许先生说的那种程度,这点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不过你能有此见地,想必于书画之道造诣很高,我怕倒是在你面前献丑了。不如让我见见许先生的墨宝,也让我开开眼界。我一直相信,这个世界是你们后生仔的,正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更。”
吴先生既是开口,许志林不好再推辞,再推辞,那就是真的不识好歹看,谦卑地说道:“我对书法也没什么研究,也就是小时候读书时在家里练习一段时间,或许,那根本也不叫书法,而是练字,家境贫寒,还没有完成学业就又得开始谋生,我十几岁就出门打工,天天忙于生活,只是偶尔有空时凭着兴趣写写画画,根本就算不上书法,还望林先生不要见笑,纯粹只是爱好。”
接着提笔凝神,也不用坐,略微供身,写下一首李白的名诗《将进酒》,他写的是狂草,在他看来,行书是走,而狂草是跑,行书讲求行云流水。而草书讲求翻滚龙腾,难得吴先生有此雅兴,如此天赐良机,还不乘着机会在他面前表现一番。也许即将改变他的命运,因为这种级别的人,只需要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动作或是眼神,就有可能改变像他这样底层人的明天。
今天能与沈董和吴老先生在一起,简直就是三生有幸了。嘴上虽然谦虚,但心底却盘算好了,如果写行书,两者会有所比较,如果比吴先生好,那会让吴老感觉脸上无光,如果比他差,不能给他增添印象,但一行一草,就算比较起来也没那么明显,而且草书还能给人一种豪气干云雄霸天下的感觉,印象更为深刻。
所以,既然他热衷书法,那么就一定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给吴老先生留下一个极为深刻的印象。
果然老人一看这草书气势就来了兴致,他从椅子上慢慢站起身来。不住地点头,就连他身边一直不说话的马布斯先生的也凑近了很多,嘴角还带着丝丝笑意。
沈宏发看到老人高兴的样子,更是心花怒放。但许志林不为所动,或者说无动于衷,仿似置身事外一般,心不慌意不乱,沉着冷静,直到最后一笔完美收尾,才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献丑了,请吴先生和沈老板指教。”
老人端详着许志林刚出手的那幅作品,上面还带着淡墨余香,就像观摩一件宝贝似的,不住地啧啧称其,良久才感叹道:许先生少年老成,多才多艺,难得一见的人才。若不亲眼所见,断不敢相信如此佳作竟是如此轻描淡写,信手拈来。如果愿意,能否再来一帖。就当是赠我一件礼品。
“难得吴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