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古斯科夫见面的第二天,赵德彬就在合同上签好了字:
保护伞科技以300万丑元的价格,收购了ELVIS公司20%的股份;
双方将在无线网络通信项目上展开不少于十年的长期合作,合作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服务、信息安全、网络软件开发等领域;
并且,在巴贝扬团队完成(升级版的)ARM架构之后,ELVIS会基于新架构和新芯片开发配套产品。
之所以ELVIS的股份要挂在保护伞科技的名下,赵德彬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主要是ELVIS的无线网络业务需要在全世界推广,而保护伞科技大概在1992年要筹备上市,正好可以让ELVIS搭上保护伞科技这班顺风车;
至于保护伞电脑(Umbrella puter)这种需要藏一手的公司,赵德彬自然不会挂在保护伞科技下面,而是放在了还没有上市计划的保护伞电子手里(就如同AMSL的股份一样)。
签完合约后,萨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婉拒Sun Microsystems的合作邀请,至于Sun之前寄来的那些足以装满一个9吨重集装箱的设备,萨沙这个厚道人也没准备贪墨,在收到了凯茜打来的300万丑元之后,他向Sun支付了20台工作站的价款,自此,ELVIS和Sun两不相欠。
话说,当凯茜接到赵德彬“要钱”电话的时候,她的反应很是激烈:
“天哪,你不是在苏联吗?
据我所知,苏联很少有民营企业,你在那种地方都可以找到濒临破产的高科技公司???”
从这几句话就可以看出,在凯茜的心目中,赵德彬完全就是一个“对高科技领域的不良资产有着特殊癖好的花钱大王”。
赵德彬嘴角一抽:
“不,不,这次不是什么快要倒闭的公司。
我在苏联投资了两个项目,都是与苏联国宝级科学家合作的,费用一点也不高,暂时每个项目只需要300万丑元。
这么低的价格,只有在苏联能找得到。
如果是在丑国的话,想要请动这种层次的科学家,别说300万了,3000万还差不多。”
凯茜顿时觉得好想了一些:“哇噢,老板,你终于展现了一次与你的学术水平相称的商业技巧。”
“谢谢,但我听到这个赞美之后并没有很开心。”
在接下来的几天,赵德彬都待在ELAS,与古斯科夫和萨沙等人一起,白天搞研发,晚上伏特加;
可怕的是,这帮人每天晚上喝到很晚,每人至少一斤伏特加,却一点都不耽误早上早早开工,这一整天还都是高负荷的脑力运动,几天下来,赵德彬实在是顶不住了。
见合作项目探讨得差不多了,赵德彬借着去巴贝扬那边商量合作事宜,逃离了古斯科夫的酒桌。
赵德彬本以为逃到巴贝扬那里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巴贝扬这边也是一样的能喝,早上的开工时间竟然比古斯科夫那边更早。
按照苏联人的逻辑,必须要用伏特加来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喝的少就是不热情。
赵德彬一连过了十天“每晚一斤酒”的日子,头两天,尤明北和黄仁新还能和他一起在桌上陪客,等到后面,别说这一老一小了,就连赵德彪一听晚上要跟他一起吃饭都打怵,宁愿蹲在车里等着也不愿意跟赵德彬吃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