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打官司

罗曼的荣耀 大能力 1186 字 12天前

“下面请控方律师发言。”审判台上,审判长说道。

“在空气优化这个领域,兰哲公司确实走在了行业的前头,他们确实有着太多的技术创新,这是好事。但,他们同时也申请了诸多专利,禁止其它公司使用这些先进科技,堵死了其它公司的科技发展。这就符合了企业反垄断法的条款,兰哲公司一家独大,支配市场,限制其它同行企业介入市场竞争。所以,我请求法院依法对兰哲公司进行裁决,责令其放开尖端科技的使用权限,给同行的其它公司一条活路。”

“辩方律师有什么要说的吗?”

辩方律师缓缓站了起来。

“我们兰哲公司并非不让你们使用专利,只要你们支付专利使用费,任何个人或企业均可以使用我公司的专利。”

罗曼、韩哲、罗兰三人此时就坐在审判厅里。罗曼从银川回来的路上就联系好了律师,她的交际圈子都是些企业总裁、公司总经理之类的,最差也是个工厂长。所以,认识个律师不在话下,辩方律师就是她请来的。

“支付给你们专利费用,那其它公司还赚什么钱?不都成了给你们打工的了吗?”

“我们申请专利是按照国家专利法依法行事,国家专利法是为了保障个人或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受到侵害。我们兰哲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研发出来的科技成果,如果没有专利法的保护,就相当于为他人做了嫁衣,而我们什么收获都没有。

试想,如果你们无偿使用了我们的专利,就相当于节省掉了科研成本,产品价格就会大大降低,我们的产品反而卖不出去了,失去了市场,那么我们投入的大量的科研经费就血本无归,兰哲公司也就倒闭了,科研也就不能继续进行下去了,这不利于科技的发展。所以,专利法的存在是正确且必要的!”

“反垄断法的存在就没有必要了吗?市场如果让一家做大,没有了竞争,受害的就是消费者。”

“专利法才是最必要的!它能够保证让科研人员得到相应的回报。这样,才能鼓励科研,科技才能进步,社会才能发展。”

“不对,那样就限制了其他人使用高科技,科技发展不能光靠一两个人,那不利于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反垄断法才是最必要的!”

“不对!专利法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