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漏掉了一章,我把它调整过来了)
李火荣碰了一下叶回舟,一噜嘴。
看见他还没反应,就走上前向着方晴打的招呼。
毕竟班上所有人都认为叶回舟的初恋是方晴,看见叶回舟也没什么反应,都感到好奇。
一直以来,方晴在全班男同学之间,人气是最旺的。
此时班上的男同学都打了招呼,当然方晴也同时回应着。
叶回舟陷入了两秒钟的回忆。
他一个片段一个片段的回忆着,最终确定,在高中的时候,方晴从来没答应过他做他女朋友。
而以前的叶回舟也从来没要求。
两个人的关系就处于懵懵懂懂的状态。
直到考上大学,上火车的那一天,他叶回舟也没说出做我女朋友的话!
可能是缘分不到吧!
这是叶回舟才发现。
燕班长,把方晴和那个男的安排在叶回舟这一桌,怪不得他们这一桌留了两个位置。
面带微笑的方晴坐下。
打量的四周,然后把一双美目放在了叶回舟身上,也打招呼就这么一直看着他。
叶回舟毕竟是重活一世的人,这点心理素质还是有的。
等方晴坐下,就点了点头,微笑着站了起来,隔着一个同学,伸手就递了一支烟给方晴边上的男人。
然后就笑着说:“我是方晴的死党叶回舟,欢迎你到白沙!”
这个长得一副小白脸男人,好像港产片的斯文律师,或者叫做“斯文败类”,反正叶回舟是这么感觉的。
那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男人接过烟,把烟放在一旁,抬起头来笑一笑没出声。
转头对方晴嘘寒问暖起来。
这叫叶回舟感到很有趣,他上下打量着这个男人。
黑西装、背头、银边眼镜、长得马马虎虎,做作的表情,装作冷静克制。
这个男人脸庞很像QQ的小马哥。
但没有小马哥高,估计也没有小马哥有钱。
看不出哪里优越啊!
不过,听声音正宗的首都口味,儿字音很重啊!
怪不得了,原来是八旗子弟。
呵呵呵!
马占云没有理会叶回舟直接就拿起茶壶,把自己的碗和方晴碗和碟子用茶壶里面的热水烫了一下。
动作,欲而不腻。
仿佛言情小说里的,“斯文败类”型男主走入现实。
在叶回舟看来,说实在话。
“斯文败类”的年纪和现在的他差不多大,穿衣打扮还算得体也并不是什么大名牌,但正眼不拉人的态度就有点过了。
但隔壁那几桌的许多女同学,都悄悄地望着这边。
其中一部分女同学,对那个男人眼睛里都冒出,惊奇暧昧的态度。
就好像在中学高中时候。
有大部分女生,就喜欢小白脸,有一小部分女生很讨厌,真的是厌恶。
这让叶回舟不禁开始思索。
为什么从古早言情小说到如今的影视作品,“斯文败类”型男生总会让人毫无招架之力!
可能大部分人对于“斯文败类”形象。
最初的印象都来源于港剧经典角色。
不过他上一辈子,90年代后期。
总公司从首都把一个又肥又胖的年轻人,过来蹲点下放实习。
过了一个月,年轻人要回去了,直属领导最后陪着这个年轻人一起到澳门办事情,实际上就是油管一圈。
顺便赌了两把。
意犹未尽的大胖子,过海又去到港岛逛商场。
一路上直属领导小心翼翼的陪着这一个年轻人。
叶回舟印象最深刻的就是。
当时这个黑不拉叽的胖子看中了一件皮草,就在那里东摸西摸,赖着不走了。
他的直属领导很会来事,就低声说道:“xxx,公司批了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