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他,“小哥,你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和胖子他们么?”
闷油瓶转头看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问,这些事根本都不需要问。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这生活,不是因为喜欢这人间,不是因为喜欢我们这群人,像他这样孤独清冷的人应该会选择安静的去守青铜门,十年又十年,十年又十年,甚至在他有生之年,都隐在那深深的地底,沉寂在那扇门后,再见不到长白山的雪,和雨村竹林上方的天空。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又何必苦苦纠缠?跋涉千里只为告别,就如同点燃了爆裂的引信,墨脱的雪山,古潼京的沙,最终炸得汪家烟消云散,老九门人仰马翻。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又何必,有那十年。
“喜欢,很喜欢。”他安静的说。
“我比你更喜欢。”
我打开一罐啤酒一饮而尽,乘着醉意跟他说,“但我也比你更清醒。我其实并没有奢望这种美好的日子会天长地久,天道无常,人生有命,人类生死病死是自然定律。”
“你醉了。”
闷油瓶沉默,他已经决意逆天而行,就不会再管什么人间铁律,我劝他也不想听。
我拿起遥控器,又找了部电影播放,是热热闹闹的喜剧,让背景音吵杂起来,免得又被胖子听壁角,耽误他一夜好眠。
“我对你所图谋的事情不予评判,也不问对错,因为我没有资格,我明白你都是为了什么。”
我看见他眼眸一闪。
“我愿意拿命陪你豪赌一场。如果你赢了皆大欢喜,如果我输了,你不要让我变成他们那样冷血无情的怪物,我不喜欢。答应我,到那时候,你将亲手杀了我,千万别让我继续活下去,我不愿意。”
我刚说完,就亲眼见他的纹身忽地炸出来了,深色麒麟几乎清晰可见,从他的心口往肩背处蔓延。
他身上只穿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我也是,胖子的也是,质量很一般,衣料很单薄,是晚饭时小张哥就近从小店里批发来的,几乎人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