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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午饭的时候,也是菜色上的各种谦让。
总之,在路语和邹美兰身上,卫诗云难得感受到了友情。
别的不说,就冲她俩过去几年的搭把手,卫诗云就舍得送衣服出去。
要说经常送,那还是不可能的。
偶尔送一身,才会显得难得。
路语和邹美兰自然也知道这个,在卫诗云说了送她们衣服以后,就果断去了玻璃窗前。
人家把她们当朋友,她们也不能太那个了。
大不了,以后条件好了,就把‘魅力衣橱’当成半个家算了。
购物消费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介绍客户。
抱着这样的想法,两人衣服挑选的也快。
主要是,玻璃窗前的衣服款式本就不多,又件件都是精品。
只要看中了样式,选到合适尺寸,还是非常快速的。
“美兰,我这身旗袍怎么样?”
“样式尺寸都没问题,就是感觉开叉有点高了。”
“你说,能不能把开叉改到这里?”
说这些话的时候,路语伸手指了指脚踝的位置。
意思就是,直接把开叉,缝到脚踝位置。
听懂她意思的邹美兰,就很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路语同学,你想什么呢?”
“要是把开叉缝到脚踝位置,那你这身旗袍还有什么优势?”
“与其那样,你还不如穿一块布在身上算了。”
认识路语这么长时间,邹美兰对这人的性子也是摸得透透的。
说她性格开朗,认识的时间长了,又觉得有的时候还真有点文静。
要说她性子内敛,见到不熟悉的人,却总会在无知无觉间掌控全场气氛。
总之来说,就挺复杂的。
听完邹美兰不客气的回怼,路语捂着嘴笑的开心。
“跟你开玩笑的。”
“我家里也有旗袍,但就是没这件知性。”
“那我就选这件旗袍了,那你呢?”
路语选中的旗袍,只是单纯的旗袍,上面没有任何的搭配。
原本,旗袍是有貂毛做搭配的。
但路语觉得貂毛的价格过于贵重,只选了里面的旗袍作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