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睁开眼,深吸一口气甩甩头,把回忆从脑子里甩出去。
毕竟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外头天亮了,太阳从云层后头钻出来,勉强的施舍出一点儿阳光,照亮了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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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看着外头的阳光皱了皱眉,今天他又比闹钟醒的更早。
起床换了衣服,艾斯下楼去准备早饭,然后他就要去老爹的店里帮工,午饭就吃早上带过去的便当,晚上他可以去对角巷的熟食店里打包点儿吃的回来。
这就是他的日常生活,这样的生活他过了蛮久。
艾斯·博金?博克,今年十一岁。
九年前小巴蒂·克劳奇把他放在了翻倒巷,放在了翻倒巷的博金?博克商店门口,并且告诉他,只要门开了,你就盯着他看,然后扯着他衣服和他说饿。
于是博金?博克先生开门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门口楼梯上坐着个可怜的小鬼,大冬天的穿着可单薄的衣服,团成一小团的,眼巴巴的看着他,声音又细又小,还没有刚出生的奶猫叫着有劲儿,颤巍巍的说饿。
犹豫再三,博金?博克先生还是把人留下了。
这么小的孩子,丢在翻倒巷,一定是爹妈走投无路了,活不活着都还两说,如果他不把孩子捡回去,这孩子第二天早上就会变成一具不哭不闹的小尸体了。
“你叫什么?”博金?博克先生把人领进了屋里,“你爸妈呢?”
可他再问不出什么了,三岁的孩子好像吓坏了,刚被接进家里吃了顿饭之后就发烧了,一病就是小半个月,等他病好了,博金·博克先生也懒得再去纠结这孩子家里是个什么情况了。
吃我的用我的,就是我的孩子了。
就这一点就足可见臭名昭着的狡诈商人博金?博克先生其实是个心软心善的好人,毕竟在那个人心惶惶的年头,所有人都活的提心吊胆朝不保夕,即便艾斯有可能是个大麻烦,他也还是把艾斯留下了。
“今天是外头有生意吗,老爹?”艾斯从三楼下来,却发现博金?博克已经在一楼的餐桌前端正的坐好了,手里拿着报纸,端正的几乎可以拍下照片登上报纸,“如果要外出的话,我可以做个三明治给你带走。”
“理论上没有生意,但是未必不能当做生意来谈,”格林先生伸出一只手敲了敲桌面,“你家里人找来了。”
艾斯愣了一下,正在系围裙的手顿了一下,动作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
“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除你以外的家人?”艾斯干巴巴的哼哼了一声,“我怎么不知道。”
“有头有脸有名有姓的一家,你要不要见见?”博金?博克先生看着他如今已经出落的挺拔俊秀的养子,“你不想见就先不见,不是你爹妈,是你姨妈,她家还有个和你差不多年纪的儿子,这几年也会送去霍格沃兹读书的,你现在不肯见,以后也总会遇见的。”
艾斯的眉头皱了皱。
他知道的,当年布莱克家族的三朵金花,有一朵种去了外面的花园,有一朵嫁进了常青不衰的马尔福家族,还有一朵埋在了阿兹卡班的废土里,估计要一直埋到烂掉。
当年他就差一点儿被送去那朵嫁进阿兹卡班的姨妈家里了,至于那朵在外面花园的,小巴蒂·克劳奇根本就没为艾斯考虑,他说艾斯“非池中物”,他就该留在这里。
“什么样的人家?”艾斯装作全然不知的样子,扭头去问博金·博克先生,“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然都这么多年了,才想来找?”
“说是最近人家去阿兹卡班的时候提起了自己家的孩子,而你那个神经病的妈受刺激说漏嘴了,然后人家才要找的。”博金·博克先生倒是淡定,“说起来我养了你这么多年就等着你给我养老送终呢,你就算要去投奔你那个有钱的姨妈,我也不答应啊。”
嘴硬心软的老头子。
“也许我可以不去学校,”艾斯斟酌着开口,“省的碰见,徒惹麻烦。”
“人到了岁数就该念书,”博金·博克先生反驳的干脆,他看着艾斯举起了之前从店里顺手拿回家的魔杖点锅倒油,“你难道要在翻倒巷过一辈子?你才多大点儿的岁数---煎蛋我要好多黑胡椒。”
“太多的黑胡椒对你的健康没有好处,老爹,”艾斯耸了耸肩,单手在锅边儿磕开了个鸡蛋,动作行云流水堪称潇洒,“而且恕我直言,你就在翻倒巷过了一辈子,一天书都没念过。”
“那我年轻的时候也念过书的好不好? ”博金·博克先生闻言吹胡子瞪眼起来,“再说能一样吗?我那个时代没有学历也机遇不小,你现在这个时代,没有学历那可是寸步难行。”
艾斯往面包机里塞了两片面包:“我又没有什么大的志向,留在翻倒巷也没什么不好,衣食无忧不说,我还能照顾照顾你。”
“我用得着你现在照顾么?我有胳膊有腿身体健康,钱多的足够我去魔法界里最好的养老院,对了面包焦一点儿。”博金·博克先生哼了一声,“念书这件事没得商量,你必须去。”
“霍格沃兹学院?”
“霍格沃兹,离得近,你这个性子我也不太放心你走远。”博金·博克先生看着艾斯低头的侧脸,“你是个有主意的,但是就是因为你太有主意了,所以你也是个让人放心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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