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去了酒店斜对面的小巷子里,那边有一长溜烧烤店。
我记得梁墨冬以前就喜欢撸串儿,而我连烤鱿鱼都吃不起。
所以他总叫我一起撸串儿,他掏钱,理由是我吃饭香,他就爱跟我这种人一起吃饭。
这理由我是信的,因为这家伙显然不像我经常挨饿,他小鸟胃,但是嘴馋,什么都想尝。
所以,每次都是他点一大桌子,我跟在后面吃。毕竟我不能看着食物浪费,再说串儿是真的香,那几年我正长身体,做梦都在想肉。
算一算,我俩也吃遍了大半个城。
我从来都不主动去想以前的事,因为我觉得,就算现在过得再累,至少在家呆着就是安全的。不像小时候,睡着觉会突然被我爸薅起来抽。没理由,打老婆孩子需要什么理由?
这两天冷,烧烤店里没什么人。
我俩到最里面的卡座里坐着,老板娘过来扔下菜单,让我俩自己划对勾,回去给我俩搬小太阳。
梁墨冬趴在桌上,扶着额头,一边画勾一边问:“白的还是啤的?”
啤的胀肚,我说:“白的。”
他把车钥匙丢过来:“后座有两瓶茅台。”
“咱俩走着来的。”我说:“你喝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