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起手上的腕表,瞄了一眼,发现回队的时间也差不多了,薄暮年只得强行平复自己身体卷土重来的躁动,快步走进了洗漱室,他得去冲个冷水澡,平复一下自己躁动的心情,再折腾下去,没准就要迟到了。
几分钟之后,男人带着满身的水汽从浴室出来,快步来到衣柜旁,拿出自己的军装穿上,床上的钟楚楚依旧睡得昏天暗地,薄暮年快步来到床边,看了一眼手上的腕表。
到底没忍心叫醒钟楚楚,只是来到梳妆台旁,拿起笔和纸,快速的写下一行字,放到了梳妆台前,再次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睡着的妻子,转身大踏步离去。
出了房门,薄暮年上了车子,快速的发动汽车,朝着部队的方向狂奔而去。
在经过第一个红绿灯时,旁边的路口里冲出一辆黑色的轿车,车牌号码很是熟悉,不是陈思斌那小子的车牌号,又是谁呢?
薄暮年下意识的按了一下喇叭,对方很有默契的按了一下喇叭,那辆车子快速靠过来,驾驶座的黑玻璃打开,露出了陈思斌那张刚毅的脸,脸上带着满足的微笑,眼角的春意毕现,看得出来,出门之前刚吃饱喝足,就连脸上的唇印都没来得及清洗。
看的薄暮年眼角直抽抽,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脸,用唇语示意陈思斌。
“吃饱喝足,也得消灭证据呀!”
莫不是这家伙想带着脸上的唇印去单位上招摇过市,那样多丢人啊。
怎么就没有他低调呢?他也同样吃肉。钟楚楚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大多在胸前,或者是隐秘的地方。
比如手指印和牙印啥的,基本都在隐秘位置留着。
回单位之后,留着自己慢慢欣赏,哪像陈思斌这种,唇印都直接搞到脸上了,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新婚期天天吃肉啊。
得到提示的陈思斌,忙拽过后视镜看了一眼,确实在脸上看到了一道明显的唇印,麻溜的从纸盒里抽出一张纸,擦掉唇印,漫不经心地用唇语回道。
“不好意思,早餐吃的太急,没来得及消灭证据!你见笑了。”
薄暮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