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怀中掀起衣服,往自己的肚子上看了看,却发现上面一点痕迹都没有,这就奇怪了,如果说自己被打,为什么一点痕迹都没有?如果说没有被打,为什么自己五脏这么疼呢?

史怀中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小子,但脑子灵活,知道如果只在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里胡作非为,至死也不过是个偷鸡摸狗的小贼,若是能走出去,结果就不一样了。

因此他经常到附近的城镇去溜达,而且跟城镇里那些游手好闲、惹事生非的街痞子们混得比较熟,所以他或多或少听到过一些关于奇人异事的传说和故事。

其中,他有一个关系非常要好的哥们,而那位哥们恰好有一个叔叔是军队里的高级军官。

这位叔叔曾经对家人说过,无论如何都不能轻易得罪军人,因为军队里面存在一种特殊的打人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打得人毫无还手之力,更重要的是打完之后还让人找不到任何证据。

史怀中原先还以为这只是一种传说,现在看看自己光溜溜的肚皮,才知道这不是空穴来风。他暗自猜测,也许那个打自己的神秘人物就是因为家里有军人背景才会如此嚣张。

摸了摸疼的要死的肚皮,他忍不住咬紧牙关,心中暗暗发誓: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哼,臭娘们儿,千万别让我找到机会!一旦这娘们儿落在我的手里,我绝对会让她好看!”

此刻的他,眼中闪烁着复仇的火焰,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将那个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场景。虽然知道这一切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实现,但这他并不影响他做梦的决心。

因为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秦莞那一脚已经毁了他的丹田。丹田被毁,轻则影响子嗣,重则造成不举。而秦莞所踢那一脚,则是用了十成力道,将史怀中的丹田踢碎了的。

现在的史怀中,看起来是完好无损,内里子其实已破烂不堪了。

秦莞觉得,她不能光明正大地打死史怀中,只能采用这种暗搓搓地报复方法。

此时的秦莞,将麻袋收入空间,随后离开了山脚下的那片树林子。紧接着,她迈着轻快的步伐,朝着镇上径直走去。

红旗大队与红星公社的城镇之间相距甚远,大约有四五十里地。

大队里的人们尽管生活节俭,但若是要前往城镇,他们通常会选择乘坐牛车,否则,如果依靠步行,等到目的地时,太阳恐怕早已落山了。

然而,对于秦莞而言,这些都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