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小英华谈了一个女朋友,叫方雪莹。方雪莹是城里人,据说家境很富裕,父亲和哥哥都在政府里任职,她也刚刚从大学毕业出来,在城里的一家公司做会计。
放牛妹觉得这个女孩的条件挺好,人也生得漂亮,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年纪与英华差太多,整整六岁。
“我们乡下人就该找能干活的,我看她和你那个当老师的前头嫂子有点像呢,不踏实。”
放牛妹嘟嘟囔囔地说着,英华的个性比英富要强,耳朵里根本听不进话。
“我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一穷二白的,她愿意跟着我,算我们家祖坟冒了青烟。”
英华有自知之明,最重要的是这个女人愿意给他钱花。
方雪莹对英华的确很死心塌地,他相貌生得帅气,舌灿莲花每次都能把她哄得服服帖帖的。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和英华在一起。英华告诉她:
“莫欺少年穷,我一定会有出息的。”
方雪莹坚信不疑。她告诉父母:
“学历不能代表一切,现在能赚钱老板的好多才小学毕业呢。”
方雪莹的父母气得想要和她断绝关系,为爱勇敢的她咬咬牙说:
“我就是要和他在一起。”
桃之很喜欢方雪莹,因为她每次来会给桃之带各种吃的,还送了她一整套彩笔。这套彩笔带到学校的时候,桃之第一次感受到被众人围观的热情。后来彩笔不出水了,她仍然舍不得丢,装进了箱子里。美国佬给桃之做了一个木箱子,她可以用来放自己所有的东西,上面还配了一把小锁。
方雪莹问桃之:
“你希望我做你的婶姆吗?”
桃之立刻点头说:
“愿意,太愿意了。”
方雪莹露出洁白的牙齿,嫣然地笑了。
“那你和你小叔说,让他和我求婚。”
桃之不懂什么是求婚,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方雪莹。
“就是两个人在结婚之前,男的要和女的请求结婚。”
桃之用手指擦了擦脸,偷笑着说:
“羞羞脸,你想结婚了。”
方雪莹的脸红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