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城头之上,县令高贤与其子高进达都是紧张的望着城外的即将交战的两支大大军。
高贤忍不住向一旁镇定自若的乐安伯柳世豪问道:
“伯爵大人!您看!咱们要不要派些人马支援一下小伯爵?”
柳世豪面无表情,摇摇头道:
“不必!五千骑兵,对战不到三万步兵,这要是都不能取胜,这小子的北荒之行就算是白走了!”
“更何况,城中虽然也有几千可战之兵,但要想出城助战,也只是会帮倒忙”
“甚至,一旦出现意外,让乱军趁虚而入,咱们这城也就白守了!”
“县尊大人,安心观战即可!”
公孙亦安望着对面的几千骑兵,现在有些后悔了:
这小屠夫虽然没把镇荒军带回来,可五、六千的骑兵,也是难以对付的。
自己最精锐的两万五千人,能打得过小屠夫的五千骑兵吗?
虽然自己也七拼八凑的弄出来一支几千骑兵,可自己的骑兵能与小屠夫的骑兵比吗?
自己的骑兵,人是刚放下锄头斧锯的百姓,马是拉货耕地的驽马,披甲率更是只有可怜的几成!
而小屠夫那边呢,人不是久经训练的职业兵卒,就是从小就在马背上的蛮族,马也大多是经过专门训练的战马。
根本没有可比性啊!
至于两万多步卒,虽然见过了血,也有了些战斗经验,可披甲率只有三成。
这仗怎么打?
可这仗又不能不打!
步兵想当着骑兵的面逃跑,那不是异想天开吗!根本跑不过啊!
反倒是奋力一战,或有转机。
长矛长枪步兵方阵,也是可以克制骑兵的。
而自己恰恰有近比万的长矛长枪兵。
短矛为枪,长枪为矛,其实在自己眼中,枪与矛也没太大的不同。
“这个公孙亦安作战倒是有点水平,还知道列枪矛阵保护弓弩手与短刃步兵!”
秦鹫望着对面乱军摆出的阵形,点评道。
柳非云点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