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曰:
治国之道,莫先于富民。
民者,国之本也;财者,民之命也。
故善治国者,必先务本,本立而道生。
今欲使民富,当以农桑为本,工商为辅,节用爱民,轻徭薄赋,使民得以休养生息,则国用自足,而民富可期矣。
夫农桑者,衣食之源也。
上不夺农时,则谷不可胜食;下不夺蚕绩,则帛不可胜衣。
谷帛既足,民无饥寒之患,则国安矣。
工商者,货财之流也。通商惠工,则货财流布,而民用不匮。
然工商之利,不可与农桑并重,盖工商盛则农桑衰,农桑衰则国本摇矣。
节用者,生财之道也。上不侈靡,则国用有节;下不奢僭,则民财不耗。
国用有节,则赋税可轻;民财不耗,则蓄积可厚。
轻徭薄赋者,养民之政也。徭轻则民力舒,赋薄则民财裕。
民力舒而财裕,则生养遂而教化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