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下面,钥匙在兜里。”
罗素笑了笑抬手拍着他肩膀,“你真是个好人。”
“谢…”
话还没说完,就被罗素抬手一指戳穿了喉管,当场鲜血喷上了棚顶,洒的墙面血迹斑斑。
然后便听见噗通一声,此人倒地不起,临死时眼睛是等着的,可能怎么都没想到,他都这么听话,充当好人了,对方依然没放过他。
罗素目不斜视,换上窗台上叠放整齐的衣服,从兜里掏出车钥匙,便穿着鞋走下了楼。
这鞋有点不跟脚,他又走回去翻了翻先死的那个人的兜,果然翻到了二十八美金,以及几十零钱。
顺手拔了他胳膊上的手表,瞅了眼时间后戴在了自己手腕上。
这浑身都泛着青紫,想必当时没少挨揍。
罗素想着如果不做掉这两人,都对不起这身青紫纹身了。
时间是下午两点四十多分。
他感觉肚子有些咕咕叫,肯定是饿了。
刚走下楼就看见一辆老式没有方向盘助力的汽车停在门口。
这年头在美利坚能开上汽车,不是帮派就是富翁,平民是饥一顿饱一顿,有的连房租都付不起,哪有闲钱买车啊。
拽开车门坐上去,先翻了翻储物格,狗屁没有……
当时这两人聊天的时候,不是说教父给了两千美金报仇么,钱呢?
玛德,估计是先送回家补贴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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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不再纠结,启动汽车便朝着纽约方向驶去。
在路上,他买了一双合脚的皮鞋,买了点面包和水,暂且缓解下饥饿感。
以当前的路况和汽车速度,他在路上足足跑了六小时,才从缅因州行驶到纽约州。
他是顺着海岸线这条路走的,否则必然要绕远,幸好他熟悉这个年代的路,要不然路上还得出些幺蛾子。
到了纽约州就直面布朗克斯了,这边非常混乱,大小帮派纷争不断,政客忙着笼络票数,帮派忙着搞钱,平民生活被搞得一团糟。
几乎每天都有暴尸街头的人,枪声更是如爆竹似的,噼里啪啦作响。
若是某一天没有听见枪声,布朗克斯的居民反而觉得奇怪,疑问是不是总统来了?
由于,罗素赶到布朗克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九点钟。
街头的人已经很少了,只有少数酒蒙子和妓女在街头摆手呼喊。
当然,若是进了粉红街,那视觉又变得不一样了,那里才是真正的白昼!
罗素把车仍在葛林街,没有理会站在街口揽客浓妆艳抹的女人。
他找了家商店,用仅剩下的几美分买了瓶水,从亡者兜里翻出来的整票美金都在路上加油了。
罗素做人坦荡,他可不是搞白嫖的人,作为品德高尚的绅士,他最烦的就是加油不给钱!
灌了瓶水,他才朝着尤里街走去。
尤里街是布朗克斯少数安静的街区,这里的人生活作息很规律,每天早上六七点就要吃早餐,中午和晚上也都按时按点用餐,周末还要搞个家庭聚会。
很明显,这里居住的都是意大利人。
他们都是从遥远的意大利移民而来的一代和二代,有些年轻的甚至是三代移民,那要追溯到一战之前了。
此刻,罗素这身打扮就很意大利,他从车里找了顶礼帽,穿的衣服也是意大利热衷款式,只是他的脸偏向英国人。
他来到这不为别的,就为了从科隆博教父嘴里听到‘雇主’的消息,毕竟他在美利坚人生地不熟,不找个地头蛇问问,以后怎么混?
况且安迪·杜弗兰还等着他的救赎呢,他的行动必须要快。
原本罗素的想法是阻止安迪·杜弗兰入狱,但仔细想想他要是不含冤入狱,自己怎么救赎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