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晚烟回到警局,便让警员查张媛媛这个人。
警员搜索出来一些个人和家庭信息,右上角是一张旧照片,看样子是十几岁的时候拍的。
如今媛媛已经二十多岁,相貌上有非常大的变化,这张照片靠眼睛看不出什么,苏晚烟便请来了卜历,麻烦他把照片上的小女孩给画出来,还有长大的样子也画出来。
卜历随手滚动鼠标,说:“这小姑娘都死了三四年了,你们是在查什么陈年旧案?”
“什么?”苏晚烟心下疑惑,也凑到电脑屏幕前,屏幕上清清楚楚的显示着几行文字,这些都表明张媛媛已经去世三年零两个月。张媛媛的家人在一零年8月下午三点给她办理了死亡证明,而死亡原因上面显示不明,村里村委给这家人发了三万块钱补贴。
有了死亡证明,就说明这个人已经不存在这个世上。
苏晚烟心想大概是同名同姓吧,可是卜历递过来的画像让她感到事情并不简单,画像上的小女孩长大的模样,和此刻躺在医院里的媛媛长得一模一样,就是同一个人!
苏晚烟问:“这个人的信息,还能再查到什么吗?”
警员摇头:“这已经是全部的信息了,不过可以查她家人的。”
“查,先查一下她弟弟的。”
“是。”
两分钟后,警员调出所有张媛媛弟弟的身份信息,苏晚烟大概翻看了一下,张媛媛的弟弟张金宝,比张媛媛小七岁。
从信息上来看,张金宝简直被像当祖宗一样宠着,八岁那年和村里小孩打架,用石头砸瞎了人家一只眼睛,父母却骂都没有骂一句;后来读了初中,和学校外的小混混成群结队,到处收保护费,霸凌学生,初三那年惹出了人命,也是父母到处给人磕头借钱,才把事情解决的,张金宝也因此被学校开除。
离开学校,张金宝便进入社会,只是那个时候张金宝才十六岁,正规工作的地方是不会收录未成年的,张金宝只能找一些不看身份证的工地搬搬水泥,挣些钱给自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