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表情相当不忿,但这发卖现场数钱的数钱,对账的对账,根本无人在意她。
现在这个面黄肌瘦的14岁身躯里住着的,可是一个接受了完整现代文明的26岁职业女性!虽然所谓的现代文明仍然充斥着太多的不平等与不自由,但历史终究在向前发展,与蛮荒时代已经有天壤之别。
她怎能就这样被卖到别家?刚想开口,脑中却浮现了原身的记忆,有了史春雨的记忆与视角,看着这个破家烂院,她忽然又一阵无言。
10岁的弟弟春强在门口踢石子贴着门缝偷偷往外看,黑黢黢的脚上是一双破烂的草鞋,脚脖子乌黑,穿的还是二哥小时候的旧裤子,补丁摞补丁。
3岁的妹妹春风正扒着她娘的腿吮手指,但已经知道往家里捡柴火,路上遇到的树枝干叶都慢慢的往家拖。
她几次张了张嘴,最终却没有出声。
让她去给一个10岁的孩子当老婆,这不就是育儿阿姨吗,硕士学历的保姆,时春雨咬牙,好小子,我倒要看看你是什么人物。
但转念一想,那小子要是才9、10岁,那自己过去了不就是小说中的‘当家主母’了嘛!若是能随着自己心意想做什么做些什么,岂不也能展开拳脚大干一番?
前世她是可怜的小镇做题家,被压榨剥削的牛马,这一世她手握正确答案,抓着信息差的大bug,还怕不能翻身农奴把歌唱吗?
小子!遇到我算你走运!时新雨心里有些忿忿的想着。
次日清晨,她娘起了个大早去鸡窝里摸出一枚鸡蛋,冲了一碗香喷喷的鸡蛋茶,春强凑过来被她爹踹了一脚。
史春雨喝完鸡蛋茶,挎着一个小包裹嫁到了北山头村。